2010,中国互联网迷案盘点
4.大众点评网 两诉爱帮网
【案件回放】2010年8月,大众点评网继两次起诉爱帮网侵权之后,再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爱帮网告上法庭,要求爱帮网在其首页明显位置公开赔礼道歉,并 赔偿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人民币900万元。大众点评网指责爱帮网大量复制其网站内容,获取不当的浏览量和竞争优势,属于明显的“搭便车”行为;并认为其 “爱帮网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本地生活搜索服务提供商,也是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口号属于虚假宣传。
2008年4月,大众点评网以爱帮网为被告提起诉讼。同年10月28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事实成立。随后爱帮网提起上 诉。2009年9月9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大众点评网的全部诉讼请求。2009年12月,大众点评网重新对爱帮网提起诉讼,要求对 方停止复制自己网站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2010年4月3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未当庭宣判。
专家点评: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积怨已久,李逵虽然努力多年,却终没打掉李鬼。究其原因还在诉请的选择上,厘清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管辖范畴,诉讼之前谨慎权衡,才会为主张成立加重法码。
5.腾讯与搜狗:“输入法第一案”
【案件回放】2009年6月23日,搜狗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搜狗认为腾讯向广大用户提供“QQ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业务,破坏 了“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具体包括:在用户下载、使用“QQ拼音输法”软件的同时,被告腾讯公司采取诱导、欺骗的方法,利用其破坏性技术手段直接删 除网络用户终端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快捷方式,客观上阻止了网络用户同时使用原告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在用户选择同时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 软件、“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情况下,被告腾讯公司利用其破坏性技术手段将网络用户终端的各种输入法快捷方式的自然排序进行人为干预,使“搜狗拼音输入 法”软件的快捷方式的排序位置始终处于“QQ拼音输法”之后等。
2010年11月19日,腾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搜狗不正当竞争。腾讯认为搜狗恶意干扰用户,当用户同时安装搜狗拼音输入法和腾讯的QQ拼音输 入法时,搜狗设置的“搜狗输入法管理器——输入法修复”进程会自动启动,提示用户需进行“修复”。甚至还在每天下午4点提示用户“修复”,误导用户删除 “QQ拼音输入法”。此外腾讯还指责,搜狗在网站上宣称“搜狗拼音输入法是当前网上用户好评率最高、功能最强大的拼音输入法,并承诺绝无插件”。但实际上 其中至少包含两个插件,分别链接到搜狗搜索主页和搜狐新闻主页。
2010年6月21日,北京一中院法院判决认定搜狗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4万元。时隔一天之后,2010年6月22日,北京二中院法院判决腾讯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3.1万元并消除影响。
从这两份判决来看,搜狗与腾讯在拼音输入法软件的竞争中互有过错,因此互诉各有胜负,这场诉讼之争表面上是没有赢家的。
专家点评:此案以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的结局而告终,却为互联网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敲响了警钟。网络巨头之间的激烈战争,对中国6亿多的网民来说,谁赢谁输,孰是孰非,并不重要。但是,互联网巨头之间的竞争,仍需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6.王辉“网络文学第一案”
【案件回放】2010年7月12日,网络文学作者王辉(笔名无罪)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其原创玄幻小说《罗浮》被起点中文网“山寨”。王辉称将以起点中文网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为由,起诉起点中文网经营者——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无罪创作的小说《罗浮》于2009年12月1日在纵横中文网上首发后,得到了读者的普遍好评,累计点击量已超过2000万,读者好评率达98%。迅速成为 纵横中文网上点击量前两名的作品。而起点中文网于今年4月15日推出了一部《罗浮》,作者署名为“黄鹤九曲”,并在刚刚推出之际就获得推荐阅读。与此同 时,起点中文网为了推广自己的《罗浮》,购买了百度推广链接中的关键词“罗浮”,网民如果在百度上用“罗浮”搜索,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起点中文网的《罗 浮》。
无罪的代理律师指出,被告在推广链接中仅标明《罗浮》,刻意混淆无罪《罗浮》和“山寨《罗浮》”,误导了广大读者,使读者误以为起点中文网上发表的“山寨 版《罗浮》”乃无罪《罗浮》,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且该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
专家点评:网络出版打破了传统的图书出版格局。作为“网络文学侵权第一案”,本案起点中文网的行为涉嫌不劳而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违基本的诚实信用原 则。然从另一法律视点来看,作品名称可否构成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保护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值得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