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内酰胺反倾销案成立 美达原料进口受影响
生意社09月30日讯
美达股份(000782)披露,1月24日,国家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3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公告,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存在倾销,中国己内酰胺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1年1月2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4.3%至25.5%)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美达股份说,锦纶6产业链从上至下分别为己内酰胺、锦纶6切片、锦纶6纤维以及织造印染。己内酰胺主要用于生产锦纶6切片,并进一步用于制作成锦纶6纤维和尼龙6工程塑料等,广泛应用在毛纺、针织、机织、渔业、轮胎、工程塑料、薄膜以及复合材料等领域。2009年国内己内酰胺总用量为93万吨,其中,国产约33万吨,进口约60万吨,进口依存度为64.6%。而己内酰胺是公司主要原料,2010年1至11月,公司进口采购量约11万吨,其中一般贸易方式进口7.94万吨。
美达股份表示,商务部对己内酰胺反倾销的初裁结果,将对公司进口原材料产生比较大的负面影响,除直接减少公司原料进口采购渠道,不利公司产品品质稳定外,如公司向原产于欧盟和美国进口己内酰胺时,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购货金额(4.3%至25.5%)相应的反倾销保证金,直接增加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影响公司利润。
今日,美达股份还公布了2010年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销售增量实现利润增长,全年净利润约达900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约达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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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