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场不合格婴幼儿服装仍有售
生意社9月7日讯 自上个月开始,新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全面强制施行,其中规定今后售卖的3岁以内婴幼儿纺织用品须满足“A类”最高安全级别,标签上则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这些字样。
如今,新规实施已经满月,然而记者走访时发现,市场上的婴幼儿服装标识仍比较混乱,商家和消费者对哪个才是真的国家“A类”产品也辨识不清。
婴幼儿服装标识混乱
昨日,记者在市区部分商场婴幼儿服装专柜及街边儿童服装零售店发现,婴幼儿服装标识混乱的情况比较常见。大部分婴幼儿服装生产企业还都是临时更改标签,即在原有标签的基础上,贴上一个小不干胶,上面注有“GB18401”或者“A类”的字样。相比之下,批发市场内的一些外贸服装有的标注不完整,有的甚至连吊牌都没有。
有的儿童服装吊牌上有临时更改的痕迹。摄影记者孟楠
温州城一家儿童服装店的导购告诉记者,没有听说过婴幼儿服装的“新国标”,进货的时候厂家说是符合标准的。
另一家婴幼儿服装店的销售人员则对售卖的婴幼儿服装标签上所标注的“GB18401-2003”解释称,“新规的实施到流通环节有一定的时间差,因此部分品牌会出现标识不规范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不少商家售卖的婴幼儿服装标签上所标注的安全标准各异,甚至是有些混乱。
家长忽视童装安全标识
记者在走访市场时发现,对于童装吊牌上的A类、B类、C类具体指的是什么,采访中没有一位家长能完整准确地说出其中的含义。虽然受访家长们十分关注儿童用品的安全问题,但当问及新国标中有关有害物质的规定时,多数家长几乎是一无所知。“先看款式,再摸摸质地,价格合理的话就买了,很少注意标签上的安全类别,也没听说过婴幼儿服装安全标准。”市民朱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了解到,新生儿时期,家长格外关注衣服的质地,2~3岁,家长则重点考虑价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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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牌须注明产品执行标准
记者了解到,根据旧标准,一般两岁以下的婴幼儿服装执行A类产品标准,两岁以上的执行B类产品标准。上个月强制实施的新标准则要求2~3岁的婴幼儿服装也得按A类产品标准生产。根据新规,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也就是说,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纺织用品,标签上必须注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这类字样。
现在市场上除了GB18401的2003版本和2010年版本,GB18401标注的2006、2008版本的标准属无效版本。今后,将逐渐统一为2010版本。此外,该新标对于甲醛有明确规定,A类甲醛含量≤20mg/kg,B类甲醛含量<75mg/kg、C类甲醛含量<300mg/kg。
建议
孩子贴身衣物穿前洗一遍
大连工业大学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教授赵玉萍建议家长最好为孩子选择纯棉面料的衣服,因为其质地柔软、舒适性好、透气性好,尤其是浅色的、印花图案少的服装使用的染料更少,因此更适宜婴幼儿贴身穿着。此外,家长最好不要购买有刺激性气味的服装;贴身衣物最好漂洗一遍之后再给孩子穿。
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