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4-02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60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全资子公司的运营管理风险;投资项目的相关审批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形势变化导致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项目进展的不确定性风险。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对外发布《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项目通过和义乌当地政府洽谈,现已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公司决定在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规模的基础上,拟追加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形成“年产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材”)。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锦纶纤维是合成纤维的第二大品种,具有高强度、吸湿、耐磨等其他合成纤维无法比拟的特性,已成为用途广泛的重要纺织品原料。随着中国经济步入转型期,国内个性化、差异化产品的需求空间越来越大。差别化、功能性锦纶纤维在总量、品种、质量上均不能满足国内消费和纺织品出口的需要,市场空间巨大。“十二五”期间,全球锦纶产能将进一步向中国转移。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600,000万元,新增用地面积842,184平方米(1,263亩),总建筑面积1,384,632平方米,引进世界先进水平的卷绕机、螺杆式空压机、自动化落筒和自动化包装等先进设备,主要生产超亮、消光、超细、吸湿排汗、抗菌除臭等国际国内技术领先的锦纶长丝,填补国内空白的同时,打破欧、美、日的技术封锁,建成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差别化锦纶长丝纺丝生产线,形成年产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生产规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投资事项已经2014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五洲新材,其基本资料如下:
1、企业名称: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骆善有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注册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751号
5、成立时间:2014年1月3日
6、经营范围:纺织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高性能膜材料、生态环保材料、纳米材料的研发、销售;锦纶纤维、差别化化学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
截止到本公告发布日,五洲新材无负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用地1,263亩(国土部门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分三期出让规划用地),计划分三期实施,一期项目建设期2年,用地430亩,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的生产能力;二期项目建设期2年,用地430亩,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的生产能力;三期项目建设期2年,用地403亩,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的生产能力。
注:一期项目将根据五洲新材与当地政府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具体进展情况届时进行专项披露);二期和三期项目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规划实施。
本项目的一期项目引进世界先进水平的卷绕机、螺杆式空压机、自动化落筒和自动化包装等先进设备与国产设备和技术嫁接,利用公司现有的人才,技术、品牌、渠道、客户、规模、原料供应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建成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30条差别化锦纶长丝纺丝生产线,形成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的生产规模。一期项目总投资182,400万元,建设所需用地为新增用地面积430亩,建筑面积458,700平方米,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投资回收期为5-6年左右。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项目由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出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未来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在锦纶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项目达产后预计为公司新增销售收入近1,080,000万元,利润99,000万元,经济效益显著。其中,一期项目达产后预计为公司新增销售收入近360,000万元,利润33,000万元(鉴于市场形势的变化,经过公司进一步测算调整)。
2、本项目是建立在公司已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扩大生产规模。本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差别化比率,优化产品结构,大幅提升公司差别化民用锦纶长丝的市场份额,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
3、本项目的投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五洲新材为2014年1月刚成立的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各项运营活动,可能面临管理风险,公司将协助五洲新材建立全面内控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2、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投资成本将受到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要素价格波动、施工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收益率。对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强化项目进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注重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及变化因素的预测与防范对策,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3、项目建成达产后,预期收益可能会因宏观经济环境的任何不利变化或需求下降而受到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跟踪市场需求,以市场为导向,通过产品结构调整、改进营销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等手段降低经营风险。
4、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政府审批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给项目的建设(尤其是二期三期项目)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对此,公司将按照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13证券简称:华鼎股份编号:2014-02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圣鼎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圣鼎”)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圣鼎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期限两年;由公司为宁波圣鼎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宁波圣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提供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两年。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圣鼎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经济开发区炮台山办公楼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俊燕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化学纤维、化学纤维切片、己内酰胺、纺织品和建筑材料的批发,及以上商品的进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4年3月31日,宁波圣鼎资产总额为81,235.19万元,净资产4,780.33万元,净利润-785.9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宁波圣鼎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宁波圣鼎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类型: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24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反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宁波圣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一个进出口贸易型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担保系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宁波圣鼎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13证券简称:华鼎股份编号:2014-02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21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维护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文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
修订后内容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之一时,将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三)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公司债务的;(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五)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六)非公开发行股票;(七)股权激励计划;(八)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原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
修订后内容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还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13证券简称:华鼎股份编号:2014-02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6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相关事宜。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13证券简称:华鼎股份公告编号:2014-02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9日上午0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7月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9日上午0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日
6、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表决,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
2)《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5)《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6)《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鼎股份”(601113)所有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7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公司证券室进行登记(也可用传真或电话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雪峰西路751号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22000
联系人:胡方波
联系电话:(0579)85261479
联系传真:(0579)85261475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代理人对如下事项代为表决:
表决议题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
2、《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5、《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6、《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7月9日
总提案数:9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88113
华鼎投票
9个
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议案内容
申报代码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议案》
788113
1.00元
1股
2股
3股
2、《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88113
2.00元
1股
2股
3股
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88113
3.00元
1股
2股
3股
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788113
4.00元
1股
2股
3股
5、《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88113
5.00元
1股
2股
3股
6、《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88113
6.00元
1股
2股
3股
7、《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88113
7.00元
1股
2股
3股
8、《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88113
8.00元
1股
2股
3股
9、《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788113
9.00元
1股
2股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日A股收市后,持有华鼎股份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议案内容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113
买入
99.00元
1股
2、如华鼎股份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113
买入
1.00元
1股
3、如华鼎股份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113
买入
1.00元
2股
4、如华鼎股份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113
买入
1.00元
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