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纤维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公示
根据2014年标准化工作计划,纤维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按照复审工作程序要求,于今年9月16日启动,现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公示。
此次复审收到来自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标准化协会纤维分会反馈的复审意见共754条,对纤维国家标准的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提出明确意见,其中继续有效意见705条,修订意见42条,废止意见7条。
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对反馈的复审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形成2014年纤维国家标准复审结果。本次纤维国家标准复审意见包括到期纤维国家标准42项,复审意见继续有效的22项,其中毛绒纤维17项,麻类纤维5项;复审意见修订的20项,其中棉花6项,毛绒纤维7项,麻类纤维1项,茧丝2项,化纤1项,基础通用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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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槿
文章关键词: 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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