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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纺织(002127):公告(系列)


http://www.texnet.com.cn  2015-04-11 08:5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收藏

  证券代码:002127证券简称:*ST新民公告编号:2015-028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14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四届董事会进行换届改选。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四届董事会提名杨斌、柳维特、蒋学明、姚晓敏、孙小华、胡小伟、虞卫民、万解秋、徐丽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虞卫民、万解秋、徐丽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丽芳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和简历(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虞卫民、万解秋和徐丽芳的认可)

  杨斌先生:男,41岁,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9年至今任远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12月至今任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柳维特先生:男,59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苏州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丝绸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丝绸协会常务理事,吴江市纺织商会副会长;江苏省“333”跨世纪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苏州市拔尖人才,苏州市劳动模范;2006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评为“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1999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2月至今任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3月至今任吴江新民高纤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系公司监事候选人卢蕊芬女士的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学明先生:男,53岁,研究生学历,在业务及投资领域拥有超过25年经验。曾任吴江色织厂厂长、东方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1995年至今任吴江远通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2年7月至今任东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2月至今任远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12月至今任东方国际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今任联交所上市公司阳光油砂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今任东方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至今任浙江东晨佳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任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吴水泥国际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2年6月至今任徐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7月至今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蒋学明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持有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新民科技29.69%股权而间接持有新民科技14.55%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姚晓敏先生:男,59岁,大专学历,工程师。2003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吴江达利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8月至今任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6月至今任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孙小华先生:男,53岁,本科学历。1985年至1997年任吴江桃源建筑公司部门经理;1998年至2008年任吴江雅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苏州东方九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2年2月至今任吴江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胡小伟先生:男,40岁,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2002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2007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苏州东吴水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虞卫民先生:男,59岁,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中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被授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家(院长)荣誉称号。现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理事、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化纤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理事、江苏省勘察设计协会理事、江苏省企业技术改造协会理事、江苏省纺织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及化纤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芳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待上市)、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待上市)。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万解秋先生:男,60岁,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8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新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995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1年入选江苏省政府333工程优秀人才,2003年12月参加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徐丽芳女士:女,37岁,本科,注册会计师。1997年8月至2005年11月分别担任吴江市中达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苏州三龙领带有限公司、吴江金算盘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8年1月至2010年9月任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苏州华瑞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质控部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27证券简称:*ST新民公告编号:2015-029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传真、短信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14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姚明华、卢蕊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和简历

  姚明华先生:男,57岁,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1999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8月至今任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人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卢蕊芬女士:女,61岁,大专文化,会计师。2000年8月至2007年4月任公司证券部经理;2001年4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5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董事,2013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董事候选人柳维特先生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27证券简称:新民科技公告编号:2015-030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015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新民”)《关于提议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东方新民提议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东方控股持有本公司股票132,581,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9%,且其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临时提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1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028、2015-029号公告。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本次会议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4日~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22号公司总部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8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7、《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8、《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8.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

  8.11选举杨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12选举柳维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13选举蒋学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14选举姚晓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15选举孙小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16选举胡小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2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8.21选举虞卫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2选举万解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3选举徐丽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9.1选举姚明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9.2选举卢蕊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说明:

  1、上述第4、6、6、8、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上述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22号--公司总部办公大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4月2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127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对8、9项议案的子议案仍须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议案1-7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议案8、9,即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表决权总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议案8.1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8.2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议案9选举9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例如:在选举非独立董事中,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计投票数不能超过其表决票总数,否则视为废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1-7表达相同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办法: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⑴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五龙路22号

  ⑵邮政编码:215228

  ⑶电话:0512-63527615、63574760

  ⑷传真:0512-63555511

  ⑸联系人:张燕妮、吴晓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4月2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新民科技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的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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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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