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002080):控股子公司中材叶片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8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北京分公司受到国家环境保护部网站的通报(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材叶片之北京分公司受到环保部通报的公告》【2015-025】)。
2015年5月12日,中材叶片收到了北京市延庆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延环保监察罚告字【2015】008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环保监察责字【2015】008号)。上述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我局于2015年3月26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涂装车间叶片打磨切割高负压真空除尘设备管路终端损坏,导致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使用,造成污染物直排。
2、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六条,责令你单位2015年5月20日之前限期治理,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中材叶片按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北京分公司一厂后处理车间相关除尘设备的改造、维修工作,并向延庆县环境保护局报送了《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生产车间除尘设施整改报告》。
公司将持续跟进并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