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000045):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5-2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朱军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其中1名股东同时持有A、B股),代表股份267,51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48%。其中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34,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2、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其中1名股东同时持有A、B股),代表股份250,241,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38%股。其中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34,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277,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09%。其中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单独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同一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以上第1-7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如下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407,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4%;反对11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82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8,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80%;反对111,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第1-7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
(八)《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376,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9%;反对142,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11.4853%;反对30,827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5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77,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00%;反对142,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喜明、张晖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公告编号:2015-2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0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5月20日下午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会议由监事王维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王维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维星,男,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青岛电视机厂干部,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福田分局车公庙所科员、副主任科员,深圳市工商局(物价局)注册分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国资办综合处主任科员,深圳市国资委集体企业工作处副处长,深圳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国资委办公室(信访室)副主任,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王维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