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子公司云亭热电获政府补助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江阴市热电联产规划导向和全市热电企业热源点整合部署,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亭热电”)已于2014年12月31日停产(详见公司2014-031号公告)。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热电企业整合关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澄政发【2013】121号)及江阴市财政局、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澄财建【2015】13号)的文件,云亭热电于近日陆续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131万元。
云亭热电停产前,为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云亭热电与江阴云亭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亭热力”)达成了合作协议。根据双方协议,云亭热电将需要拆除的资产净值转入无形资产—收益权核算,无形资产—收益权入账价值为人民币57,354,378.45元。(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冲减无形资产—收益权。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及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