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科技(601599):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9月30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5年10月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公司董事长钱文龙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全文见当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见当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份授予及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发展需求及未来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1亿元额度内贷款,以公司持有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的全部股权(公司持股6,125万股,占5.102%)作抵押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贷款额度和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钱文龙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一切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的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聘任侯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15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全文见当日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