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002254):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茂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年10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10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2015年10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
临时公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的议案。修改后的《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详见2015年10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2015年10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