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6006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10月22日、10月23日和10月2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询问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管理层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二)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了《上海三毛企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并根据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事项提出的修改意见于10月17日披露了公司与交易对方代表拟定的初步调整方案。10月26日,公司接交易对方通知,由于交易对方未能就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价格、发行股份解禁权重及业绩奖励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接受调整方案。因此,公司与交易对方经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6日下午开市起连续停牌,待公司董事会履行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后复牌。
(三)除第(二)款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及
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相关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