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环(00061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湖北金环股票代码:000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钱丽华住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签署日期:2015年10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金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向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下降,本次持股比例变动已经湖北金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六)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钱丽华女士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释义………………………………………………………………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6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信息……………………… 7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8第六节备查文件……………………………………………… 9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9附表……………………………………………………………… 10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湖北金环 指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化纤开发 指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湖北金环向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明
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而导致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比例被动稀释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3.法定代表人:钱丽华4.注册资本:42,343万元5.工商注册号码:420600000009432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7.经营范围:化纤浆粕、粘胶纤维、粘胶薄膜、涤纶纤维、丙纶纤维、帘子布、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化纤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化纤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中药材或其他需专项审批的项目)收购、废旧化纤生产用品、垃圾废丝、废旧金属的加工、销售(均不含危险废物);集中式供水(限期至2016年9 月24日止)。8.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8日9.经营期限: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不约定期限。10.税务登记证号码:420606732732442 11.主要股东: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2.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710-2108346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邹虹波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钱丽华 女 副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丁志清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计国欢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马晓青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刘仕明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郑飞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情况姓名 兼任其他公司职务邹虹波 襄阳国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钱丽华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化纤开发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湖北金环向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化纤开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由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化纤开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下降。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继续减持湖北金环的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信息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流通A股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量:390,125,275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化纤开发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原持有11,200,000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5.29%,为湖北金环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以后,化纤开发持有湖北金环11,200,000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2.8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湖北金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合力万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明广、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211,677,316股,化纤开发持有11,2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总股本比例5.29%,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30元/股,根据以上发行价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57,350.81万元,扣除评估基准日后京汉置业100%股份对应的8,000万元现金分红,交易作价149,350.81万元,在扣除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对价1,239.00万元,因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844.7959万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新增股本178,447,959股,总股本达到390,125,275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化纤开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2.87%。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提交停牌申请前6个月(即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10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所变动股份占上市 结余股数占上市公
股份变动情况 结余股数
买卖日期 公司总股数比例 司总股数比例(%)
(股) (股)
(%)2014年10月10日 -1,900,000 0.90 19,704,325 9.31 2014年10月14日 -3,000,000 1.42 16,704,325 7.89 2014年10月15日 -3,500,000 1.65 13,204,325 6.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讨论与拟定,并不知晓任何关于上市公司此次交易的内幕消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金环停牌前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在得到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公司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批复(襄国资发【2013】103号)后,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自主决策行为,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15年5月21日至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减持湖北金环股份2,004,325股,占本次交易前湖北金环总股本的0.95%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湖北金环董事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之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钱丽华
签署日期:2015年10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股票简称 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
注册地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湖北金环向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合力万通
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明广、
曹进、段亚娟、袁人江、田保战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而导致所持上市公司股
份权益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1,200,0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5.29%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0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2.4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是√ 否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是 √ 否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适用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适用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是√ 否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之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钱丽华
日期: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