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机股价操纵案 首次启用冻结机制
证监会昨日(28日)消息,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纺机”)股票价格被操纵案调查终结。经审理认为,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目前,证监会已向涉案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为了防止涉案当事人转移涉案财产,在立案调查的同时,证监会按照相关程序对涉案当事人控制的证券账户及其资金账户、银行账户实施冻结。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启动法律赋予证券监管部门的冻结机制。
另外一起“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案也调查完毕,证监会已向涉案的5家公司送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五家公司是绍兴市旭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绍兴市恒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远东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远大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星光复合纤维有限公司、绍兴滨海石化有限公司等。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中国纺机”股票自2006年4月底至6月初价格大幅上涨,最高涨幅达105%,走势异常,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随即展开的调查发现王紫军涉嫌利用其控制的数十个证券账户操纵“中国纺机”股票价格。
上述负责人指出,随着股改后迎来股票“全流通”的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有所抬头,操纵手法花样翻新,短线化趋势明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案是一起新形势下典型的短线操纵案例,涉案当事人虽然持股比例不高,但在短时间内自买自卖,频繁交易,严重影响股票的交易量和价格。
这位负责人最后强调,证监会将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同配合,对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做好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006年上半年,“浙江震元(8.97,0.09,1.01%)”股票的交易和托管出现异常,证监会迅速实施稽查提前介入,并随即立案调查。经查,上述5家公司存在“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最高的获利千万余元。
上述证监会负责人称,《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他人的证券账户。市场上有人认为,利用他人账户的现象由来已久,带有普遍性,法不责众,而且也没有直接侵害哪方利益。但事实上,绝大部分二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涉及当事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问题。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不仅成为操纵市场的工具,使内幕交易更加隐蔽;而且有利于违规者隐匿身份,助长了违规行为的发生,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规范运行的基础,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绊脚石。证监会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严肃处理存在账户管理不规范行为的证券经营机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促进证券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