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000949):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08—00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08年1月14日下午1: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1月4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8人,本次参会董事8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同时进行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设立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科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设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审议通过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细则》详见深圳“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李春彦先生、康建斌先生、陈玉林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李春彦先生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便于公司日常管理,经总经理提议,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公司原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五、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设计研究所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设计研究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008年1月11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设计研究所签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1.工程名称: 公司新区“年产40,000吨高品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
2.工程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小店工业园区
(1)主要工艺车间——原液、酸站、纺练
(2)配套工艺设施——二硫化碳库、原液透析、碱泵站、酸泵站、成品库、浆粕库、浴室等。
4.设计费用:本合同设计费为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人民币。
5.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本公司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160,000万元(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作为定金;
设计人提交工艺设计方案三日内本公司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计240,000万元(大写贰拾肆万元)人民币;
工艺设计方案完成后本公司向设计人结清设计费。
6.工艺设计方案完成时间:2008年2月底提供全部工艺施工图。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