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给中国带来什么
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严重不发达的国度,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资料统计,2006年中国连锁经营百强的销售额为8552亿元,占据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的份额,市场的垄断程度远远不及西方一直实行市场化经营的国家,沃尔玛和好又多总的销售额达到290亿元,占据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0.3799%,对中国市场的影响相对还比较有限。但是,我们通过国外的一些调查,就可以预知中国的未来。
美国人比尔·奎恩1998年出版的《沃尔玛是如何毁掉美国和整个世界的》引述爱荷华州1995年的一项调查表明,自从1983年沃尔玛落户该州以来,就促使了该州50%的服装店、30%的五金店、25%的建筑材料商店、42%的杂货店、29%的鞋店、17%的珠宝店和26%的百货店关门。“一般来说,一个沃尔玛附近大约有100多个商店会关门歇业”。
《亚洲时报在线》引述世界著名的市场咨询机构TNS的研究成果显示,超市在中国十五个大城市的百货类的市场份额,2001年时才只是19.7%,2005年就达到28.5%,2006年增长到29.8%,2007年上半年达到30.1%,2010年将达到35%。外资大型超市在2007年占到全国十五个大城市超市零售市场份额的60.6%,这一数字在2006年是才是57.5%。在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2007年大型超市已经占据了市场份额的45%。引领中国大型超市产业成长的沃尔玛、家乐福、特易购和大润发四家大型外资超市,在2007年上半年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4.7%、4.4%、2.7%和2.2%,虽然超市的领头者也没有超越5%,但几个国际大型超市的运营商已经看好了在二级和三级城市的拓展。
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与低成本的黑工厂合作而实行“天天平价”的沃尔玛商店在中国大地的遍地开花,其周围的许多服装店、五金店、建筑材料店、杂货店、鞋店、珠宝店和百货商店会关门歇业,会新增许多失业,导致人们的购买力下降,而购买力下降的人们又是沃尔玛“天天平价”政策的积极拥护者。同时,这些店面的关门,会阻断很多企业的销售渠道,迫使许多有实力的企业不得不放弃自己开店的计划,要么被沃尔玛控制,要么陷入恶性循环。
从不给劳动者购买保险、拖欠工资、偷逃税款的角度看,游离在法律之外的黑工厂许多是悲剧的创造者。沃尔玛与这些企业合作,实际上是有力地支持了悲剧的产生。另外一个方面,因为沃尔玛用其庞大的终端网络推广这些黑工厂的产品,导致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难以维持,正常的销售利润难以维持,使更多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降低成本,从而有可能导致更多的失业和矛盾,导致社会的低迷和萧条。
记者的研究还发现,传统的市场分销模式中,处于上下游的相关企业还相互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而进入了以沃尔玛为代表的巨型连锁超市时代,零售企业成了市场的主导力量,分销商、批发商与生产者休戚与共的局面一去不复返——超市自持拥有规模化的销售渠道,不再像过去的商业机构一样依靠新产品而赚钱,对任何一个企业的任何一种产品都满不在乎——沃尔玛这样的巨型零售企业做出的任何一个决定,对生产企业的生死都有巨大影响。
在传统的社会生态中,生产者、流通商和消费者形成了一个完美的三角关系,今天生产者和流通商结束了过去的小、散、乱的状态,不断地走向集中,甚至沃尔玛这样的流通商已经将生产商整合成了自己的一部分,力量逐渐强大。而作为市场三要素之一的消费者仍然和过去一样,由一个又一个的个人组成,和跨国的整合了许多生产商的零售商比起来,力量严重的不对等不均衡。
对普通的消费者来说,生产者、流通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力量对比并不是关心的主要内容,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购买的商品能够放放心心。中国农业大学教授靳乐山介绍,消费者有四种渠道可以购买到自己希望的产品,一种是通过熟人之间的相互介绍,购买到最为放心的产品;二是通过可信赖的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交换,这样拿到手中的商品也比较踏实;第三是选择可信赖的公司的品牌;第四就是通过自由市场购买通过政府一般准入检测的产品。
对比今天的市场我们发现,这四种商品流通模式中,前两种基本上属于熟人社会中相互交流和流通的模式,所占份额很小,没有成为今天社会分工和商品流通的主要渠道;第三种和第四种流通方式成了今天交换商品的主渠道——第四种模式已经流传了千万年,目前还是商品流通的主要模式之一,但因为全球市场的兴起,市场上往往充斥着来自遥远世界的商品,政府监管的不到位和腐败的发生让消费者感到胆战心惊,因此给第三种模式提供了发展的空间,虽然有太多的企业通过自身的行为证明了这种方式的不可靠性,但更多的企业因为利益的关系还在继续引导消费者相信和接受这种模式。
沃尔玛这样的巨型跨国超市以中国市场的拯救者的身份出现,他们宣称要带给中国消费者舒适的购物环境和先进的购物文化,给中国带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理念以及经营手法,他们在中国实行“天天平价”的销售策略,以“服务社区”,他们逐渐用自有品牌代替更多的普通品牌,让消费者对他们还残存了一点点信任,促使了他们在中国市场的发展。
但很遗憾的是,记者所看到的并不是什么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相反是很多店面出现的违反中国质量法规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发生在沃尔玛控制严格的商品里,还发现了许多游离在法律之外的黑工厂——或许是记者的视野狭隘,但结果确实令人窒息。
一般来说,当消费者遇到质量安全问题的时候,最大的希望就是找到生产这些商品的企业,可记者发现,沃尔玛等巨型超市最常见的行动就是推卸责任,实在推卸责任不了就自己扛着,直到最后一刻都不会告诉消费者问题产品的生产者是谁。
记者的调查发现,在沃尔玛超市里寻找有独立品牌的企业的时候,一般来说也相对比较容易,但是我们想要知晓生产沃尔玛自有品牌商品的企业的时候,却变得异常困难,因为沃尔玛会主动承担起应对调查的责任,而这种应对调查的方法,最常见的就是置之不理或者是傲慢的回应。我们难以保证沃尔玛会在面对政府管理部门的时候采取更为合作的态度。
超市的行为和消费者的愿望之间其实是一对矛盾,而从矛盾的对立统一的角度来看,我们会发现力量强大的一方会拥有比较大的发言权和支配权。但我们今天的消费者,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都是单个的独立的个体。这样的个体面对全球最大的零售企业的时候,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在20世纪80年代全世界都步入到依靠投资增加就业和拉动消费的历史大背景下,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诸如知情权等最基本的权利被束之高阁。
这只说明一个问题,也就是在企业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深地影响了人们生活的时候,也就有可能越来越傲慢,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知晓商品来源的希望会变得越来越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