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引起企业恐慌 劳务派遣谁是最后一棒
工作人员介绍,南京市10多家出租车公司都找上门来,要求把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安排到他们公司下面,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不同。
另外,很多国有机关单位也搞劳务派遣,其中很多人都有较高的学历。“这些人工资待遇不如正式工,而且都很年轻,甚至有研究生。”工作人员叹息道。
“但我们并不是来者不拒,很多物业、保安、内勤、服务业的公司企业找上门来,我们都婉言拒绝了。”工作人员说,“这些单位职工的流动性很大,管理太费精力,相比之下,我们更喜欢接出租车司机的业务。”
据江苏汇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最近几天,公司的劳务派遣工都是每天上千的数量增长,劳务派遣工主要来自制造业、服务业、政府机关和高校,还包括一些效益很好的国有大企业。
在南京的几所高校中,每家都有1000多名后勤服务人员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有的高校还采用竞标形式,让劳务公司投标。
劳务派遣公司的火爆,意味着有更多按照新法可以和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将不再是所服务企业的员工,而只是由劳务公司派到企业工作的人员。
对于单位把员工往劳务派遣公司输送,各自说法不一。
江苏柯菲平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颜培玲说:“我们公司销售人员都在外省市工作,流动性大,社会保险无法转账,保险的各省基数也不一样。”
颜培玲所在的医药公司有150名员工,其中70名是本地员工均与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80名销售人员,他们委托前程无忧网到销售人员所在的地方交纳五险。“一个月每个人要几十块钱,但主要是解决员工的保险问题。”
但对于更多的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的目的,劳务派遣公司都很清楚,“他们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
江苏电信南京分公司田桂蓉经理说,新的《劳动合同法》更多的是站在保护弱者的立场,企业用工的灵活性将受到大大限制,企业的用工风险也将因此增长,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而企业的经营,追求利润是原则。
她同时承认,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务派遣总会给人感觉如同流放,而且很多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造成他们对用工单位产生不信任,消极工作,这也从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击鼓传花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引起了企业的极大恐慌,劳资关系出现了空前的紧张。
据了解,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工作人员51人,去年一年处理案件7000多件。今年案件激增,截至1月下旬,他们接到的纠纷案件已经多达2450多件,是去年同期的3倍,而大部分申请仲裁的劳资纠纷都要经过3到4个月时间“排队”等待解决。
南京市鼓楼区总工会民管科科长王祝山说:“用人单位为了减少人力成本,大多采用人力派遣的形式,用人单位不管人,不仅节省了管理机构的设置,还减少了招聘成本。另外,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小型民营企业等在保洁卫生、后勤服务等方面需要使用派遣工,因此派遣工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一方面是企业的强势反应,另一方面是政府相关执行部门的弱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