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中纺股权争夺战再生迷雾
一边申请司法冻结,一边庭外和解,上海电气资产管理公司上演一出“谁先冻结资产谁主动”的好戏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610,下称S*ST中纺)的股权转让纠纷,曾经因为江苏、上海两地法院给出两份完全不同判决书而沸沸扬扬,如今又上演蹊跷一幕。
3月5日晚,S*ST中纺公布第一大股东所持股权被冻结公告称,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机电)的控股关联方上海电气资产管理责任公司(下称上海电气资产公司)诉太平洋机电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作出的(2008)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6-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财产保全,根据有关规定,上海一中院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太平洋机电所持有的公司1250万股股份实施冻结,冻结期限为2008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3日。
而据《财经》记者了解,上海电气资产公司诉太平洋机电一案原定于3月5日上午9时开庭,立案编号为(2008)沪一中民四(商)初。但在此之前,3月4日晚,在上海一中院民四庭的调解下,当事双方庭外达成和解。和解之日,也成了司法冻结开始之时,这不免让人迷惑。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不过是上海电气资产公司抢先争夺股权的一次聪明之举。S*ST中纺人士也称,上海电气资产公司与太平洋机电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只是为了保全财产。
上海电气资产公司、太平洋机电同属于上海电气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与南京斯威特集团之间关于S*ST中纺的股权争夺由来已久。上述冻结的1250万股股份,正是从南京斯威特手中夺回。
1月17日,浦发银行南京分行解除对S*ST中纺股东广州市赛清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赛清德)所持S*ST中纺1250万股社会法人股的质押。1月18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广州赛清德上述股份划转至S*ST中纺第一大股东太平洋机电名下。
此外,1月9日,S*ST中纺公告称,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终审判决,太平洋机电已受让江苏南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南大高科)所持S*ST中纺1.036亿股中的3155.654万股,和第三大股东广州赛清德所持S*ST中纺3213.823万股中的1963.823万股。
南大高科和广州赛清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南京斯威特集团。
早在此前的1月5日,S*ST中纺公告还称,上海一中院对太平洋机电所持有的S*ST中纺10442.35万股股份实施冻结,冻结期限为2008年1月11日至2009年1月10日。冻结原因也是上海电气资产公司诉太平洋机电一案,因财产保全实施冻结。
由于S*ST中纺1250万股再遭冻结,太平洋机电持有S*ST中纺11692.35万股(占总股本的32.74%)已经全部遭到申请冻结。
两份判决的问题仍未完全解决,使得“谁能率先冻结资产谁就有主动权”。然而,上海电气资产公司先发制人之举又因为“庭外和解”增添了变数。
法律界人士指出,既然庭外和解,关于股权冻结期没有理由太长,此外,此次1250万股的冻结期限为两年,也违反了有关“冻结股权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硬性规定。
根据2001年9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第六条规定:冻结股权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如申请人需要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