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查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全社会劳动关系作出了重大调整,给企业、职工、管理部门都带来了强烈震动,各类媒体上频频出现企业界、学术界代表和职工热议《劳动合同法》的报道。
记者调查发现,广东省施行《劳动合同法》两个月来,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阵痛”后,其正面效应已经开始凸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显受到重视,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幅不大,主要压力来自“心理成本”。劳动保障部门据此认为,对于这部法律,应在全面认识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
开始“发酵”的正面效应
记者在春节后多次采访了广东省各地举行的外来人员就业招聘会。招聘会上,记者看到,以往贴出来的招聘信息中“工资面议”等表达含混的字眼,现在已经变成了“签订劳动合同”“月薪××”“参加社保”“有加班费”“男女不限”等清晰、具体的表述,有的甚至还写出详细用工环境、食宿条件等,既方便了求职者选择,也促进了公平就业。
在广州市的数场大型招聘会上,现场还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咨询服务台,提供《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咨询,帮助外来务工人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维权意识。不少求职者表示,现在找工作时,他们会比较注重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避免出现劳动纠纷。
两位正在招聘市场四处寻找目标的年轻人对记者说:“我们前几天去了一家工厂,原来说好的是工资1000元以上,哪知真正到手的才800元,不含社保福利,老员工都辞职了,我们也不干了,到这里重新找工作。”
据今年1月抽样调查,广州企业给新入职的员工开出的平均薪价为每月1160元,比上年同期涨了13%。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张宝颖说,为找到合适的劳动力,企业愿意支付更高的用工成本,一些低薪岗位薪酬增幅明显,平均增长都在10%左右。
广东省总工会最近联合劳动保障厅调研发现,今年以来,广东省劳动合同签订率已经大大提高,达到了90%以上,其中汕头市已经达到95%以上。
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谌新民教授认为,实施两个多月,《劳动合同法》的正面效应开始慢慢“发酵”了:企业缴纳、社保的意识明显提高,在劳动力需求的压力下,对最低工资标准也更重视了。而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也促使劳动者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人们担心的负面效应并不是没有,但没有原先想像的那么大。总的说来,在广东地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产业结构的升级乃至整个经济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正面作用。”谌新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