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应对国外知识产权摩擦:全民进行时


http://www.texnet.com.cn  2008-06-13 09:17:35  来源:国际经济法网 收藏

  我国每年有上百个商标被国外抢注,例如2002年公布的100多个中国名牌产品的商标有近50%没有在美国,加拿大注册,近80%没有在澳大利亚注册。目前中国内地企业在境外申请注册时发现有15%的商标已经遭到他人抢注。比如,近年在日本、美国、韩国、菲律宾、泰国、荷兰、挪威、瑞典等国被抢注的有“同仁堂”,、“青岛啤酒”、“竹叶青”、“杜康”、“阿诗玛”、“云烟”、“红梅”、“牡丹”等中国知名商标。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知名商标被海外抢注的达200多起。

  第六,专利恶意诉讼。跨国公司利用自己的知识产权优势,选择在国际市场上与自己具有竞争优势的我国企业为目标,“无中生有”,恶意起诉。由于知识产权诉讼时间长,两三年不结案是很正常的事情,在这期间,跨国公司往往还利用媒体的力量,制造舆论,错误引导消费者,使被诉公司往往背着侵权的名声,市场当然大受影响,虽然,最后跨国公司会败诉,但其目的已经达到。

  跨国公司在进行恶意诉讼时,往往选择如下手段:

  “打包诉讼”。跨国公司在诉我国企业时,往往采取摸棱两可的办法,即“莫须有”,可能侵害专利权、可能侵害实用新型、可能侵害商标权和可能侵害商业秘密等诉因同时诉诸法院,美国等国家的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往往先受理,其后是漫长的调查取证和审理阶段,把我国企业拖入诉讼的“泥潭”。

  各个击破。跨国公司在选择诉讼目标时,往往先选择一家或少数家企业起诉,这是为什么?是因为我国政府和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不够,企业势单力薄,企业本身擅长单兵作战,加上我国自古“和为贵”思想,认为打官司是丢人的事情,还有就是这种官司在国外会花去大量金钱和时间,单个企业是难以承受的。

  “放水养渔”法。跨国公司在我国出口企业进入该国开拓市场时,并不声明专利被侵权,而是等到我国公司在市场上进行大量投入后,占居相当的市场份额,在选择诉讼,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也同样是两条路,退出或缴纳巨额专利许可使用费。

  恶意专利诉讼还有如下特点,企业打头,政府背后撑腰,趋于集团化和官民一体化,成为政府和企业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有效工具,我国遭受国外恶意专利诉讼,呈现出有组织、扩大化的趋势。最典型的要数众多的DVD生产厂家,先后被6C、3C等跨国公司联盟指控侵犯其核心专利。华为公司遭思科公司起诉,一旦败诉,将面临严重损害赔偿和法院的禁令,华为对美国的出口将被全面封杀,虽然最后华为取得胜利,但付出极大代价。此外,近年还有日本企业诉我国摩托车侵犯专利案、美国诉讼电池侵犯其知识产权案、丰田公司发难吉利轿车侵权案,日产诉长城汽车“赛影”SUV抄袭日产帕拉丁、美国通用诉奇瑞QQ侵权案,美国ETS(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诉新东方侵权,要求赔偿1000万元人民币以及日本欲收取我国数码相机专利费等一系列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诉案请求赔偿额已达10多亿美元。

  应对摩擦之道:政府和企业共同的责任

  对于知识产权摩擦,我国在无论在战略和具体策略上,和自身实力上都处于守势,用“应对”之词,毫不为过,但从一个长远的眼光看,我国应当变被动为主动,寻求应对之道。

  政府应对知识产权摩擦的策略

  建立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我国应当尽快制定符合国际规则,与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相适应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该战略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大力推进和鼓励知识产权的获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进程;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制度。具体来讲,应当从理论研究、法律制度、司法实践、管理机构、政策协调、媒体宣传等方面入手,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产业政策、科技策略、可持续发展、国际竞争和人才战略等紧密结合和配套实施。

  建立知识产权壁垒预警与应急机制。建立有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壁垒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动态数据库,建立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如知识产权壁垒"信息发布机制及产品出口知识产权壁垒预警机制,为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可靠的经营决策信息来源。组建本行业或本专业的专利网,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本行业或本专业的专利研发情况,从编制的专利网中寻求突破口,通过对专利网的分析,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发出专利预警,如出口预警和研发预警等。同时,政府应积极主动地收集和掌握国外对华贸易政策的发展趋势、正在实施或拟定中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壁垒措施,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壁垒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使我们在获知贸易伙伴的贸易政策和措施的变化后,能迅速有效评估该变化对我有关产业和对外贸易产生的影响,并分析其是否符合多边贸易规则,同时通知国内产业,适时采取调整和适应措施。建立知识产权壁垒预警系统的方案:确定重点行业或产品、重点出口国家;作为系统工程,建立专门的机制和数据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与相关机构的联络;吸取其他机构的经验教训;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形成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互动。

  构建知识产权壁垒的管理体系。在突破知识产权壁垒过程中,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应对来自别国的知识产权壁垒和设置我国自己知识产权壁垒。因此我国政府要构建一个知识产权壁垒的管理体系,扮演企业的服务者和市场监督者、协调者的角色。首先应建立专门的克服知识产权壁垒的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该机构负责收集、研究主要贸易国家可能采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特别是那些正在进行"暗箱"操作的,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建立严格、规范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用于处理有关技术性贸易争端的信息传递机制。早预警,早准备,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国外知识产权壁垒的最新动态,接受国内企业的咨询,改变目前信息资源匮乏的局面。其次,要加快国内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我国在采用国际标准的同时,应当组织更多标准化专家参与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当中,打破发达国家对国际标准制定的垄断。更多制定我国自己的标准,在制定这些标准时,应当以我国的核心技术为中心。再次,我国应当成立专门的专利许可委员会,对于国外的专利在我国的专利许可收费,实行总量控制,如DVD产品,国外“3C”企业联盟对我国DVD生产企业的许可收费达到了销售价格的50%,远远超过了国际惯例的5~8%,对于国外这种知识产权权利滥用,国家应当进行管制。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知识产权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行业动态
进入行业动态>>


华兴纱管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