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改革开放成就中国服装业
用工折射行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升级
政策关键词一:农民工
●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这表明实行了30年的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就业管理制度开始松动。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乡镇企业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对廉价农村劳动力产生强烈需求,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进入一个高潮期。
政策关键词二:产业工人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第一次从理论上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将进城务工人员列为产业工人。
●2007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服装业变迁:“用工荒”呼唤真正的产业工人
1984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张雨林教授在《县属镇的农民工》一文中,把从农村出来、进入城市的工人,第一次称之为“农民工”。
20多年前,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到广州等沿海城市打工可以挣到五六百元的工资,这是极具吸引力的报酬。服装企业在发展初期,正需要大量廉价劳动力。在一茬茬年轻农民工的辛勤劳动下,中国服装产业形成了粗糙的雏形。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先富起来”的那批服装企业“创名牌热”的驱动下,著名设计师的薪水被炒至上百万元,当时沿海服装企业农民工的工资大约1000元,不过,没有合同、没有保险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说是普遍现象。
进入21世纪,在生活成本不断增加的现实下,农民工的待遇并没有多少变化。但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已经开始由纯粹的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这个趋向在2002年已露端倪。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用工紧张状况就已在广东和浙江省部分地区显现。2005年以后,“用工荒”开始逐渐蔓延,并成为制造企业的普遍现象。
用工荒现象表面上是工资过低引起,但是实质是“技工荒”,企业缺乏大量熟练的技术工人,而熟练技术工人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时间,需要专业的培训,还需要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农民工们将“工人”作为长期甚至终身的工作,这也正是产业工人所具有的特征。而对于面临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升级的服装产业来说,培养真正的产业工人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让很多服装企业叫苦不迭,因为用工成本的提高将继续压低微薄的利润。也有企业叫好:行业无序恶性竞争将受遏制,“大洗牌”后,优质企业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服装行业内部也正在不断规范用工制度,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2005年开始推广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其重要目标就是“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点评:说起“农民工”三个字,总是很沉重:车间里一连工作十几个小时的是他们;火车站大包小包、灰头土脸的是他们;没有娱乐、没有保障的还是他们。但是,日历已经翻到2008年的12月,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来自“80后、90后”,他们的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他们的自我意识越来越强,他们爱时尚、爱娱乐,他们不愿重复父辈们的农民工生活。并且随着中国的进步,他们也不可能是过去的农民工,他们的未来正是“产业工人”——户口可以自由流动,拥有和城市人一样的社会保障,有时间娱乐和享受爱情。这样的产业工人也正是未来中国服装业的希望,他们才有可能创造真正的“时尚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