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一揽子措施促进纺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生意社12月30日讯 记者从召开的石狮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贯彻好中央、省、泉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石狮市出台九项措施,涉及推进农业产业化、调整纺织服装等产业奖励办法、鼓励金融业促进经济发展、延长鼓励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方面。除《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两年,《关于延长鼓励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若干措施》是延长实施一年外,其他七项措施均自2009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
石狮体育用品生产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一家企业近日接到订单,立即组织生产。据介绍,明年他们还要增加二十多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增加员工30人。
调整纺织服装等产业奖励办法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纺织服装等产业奖励办法的意见》对原纺织服装等产业奖励办法作出新的调整。
一、设立“名牌产品奖”。对获得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或由国家级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出口免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二、设立“信用管理奖”。对获得国家“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设立“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突出贡献奖”。对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认定的中国纺织服装特色名镇的镇(街道),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产品开发中心认定的中国休闲流行面料开发基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认定的中国十佳设计师的个人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
四、设立“科技项目奖励”。对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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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