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困《区域贸易协定纺织品条款》 浙纺企试图破壁
2.欧盟涉及的主要区域贸易协定纺织品条款。欧盟区域纺织品的境外加工贸易极为盛行。1998年起欧盟取消原东欧六国(保加利亚、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的纺织品和成衣的进口设限,西欧的纺织成衣业随即大规模在东欧设立工厂。由此欧盟与东欧国家之间形成互补性分工格局,即欧盟提供设备、面料,在东欧国家缝制成衣,再返销回欧盟销售。这就对于来自其它地区尤其是亚洲的对欧盟纺织品服装出口造成强大阻碍。欧盟还与地中海国家签定《联系国协定》,与巴尔干半岛地区国家签定《联系与稳定协定》,并与南非、墨西哥、智利等国分别签定《自由贸易协定》,分阶段地逐步取消纺织品配额和关税等。
欧盟的纺织品原产地规则较为复杂。由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商品贸易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加工贸易,欧盟对加工贸易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是按进行最后一道加工工序的国家来确定原产地。在纺织品的原产地认定标准上,欧盟在“共同海关税则”中对纺织原料及其制品的原产地认定标准为:对使用非本国的纺织原材料在本国加工时,必须使加工获得产品在“共同海关税则”中获得新的税则分类(税则号变化),即视为“完全加工”和“实质性改变”。由纱制造成衣片,或者成品由纱制成的多个衣片装配成制成品的原产地规则,其基本依据是"完全加工",包括所有梭织,针织面料定型以后的所有加工工序,如锁扣眼、钉钮扣等。如果完全加工发生在不止一个国家,判定标准则以纱的产地为依据,并辅之以增值标准。
由此可见,欧盟非优惠原产地标准的实质是以税则号变化来确认纺织品原产地,辅之以“实质性改变”加工工序的判定标准,欧盟内纺织品出口加工后复进口,其原产地认定为加工国。
三、区域贸易协定纺织品条款对浙江纺织业的影响
2005年世界纺织品贸易配额取消后,中国出口欧美的纺织品出口数量激增,使欧美国家以国内冲击严重为由而使出特保、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等措施来限制中国的出口。在欧美国家,纺织业已是"夕阳"产业;而在中国,由于发展阶段及劳动力优势等原因,纺织业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在国际上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这样的力量对比下,世界纺织品贸易配额的取消自然会带来频繁的利益冲突,再加上贸易逆差、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相关政治人物利益乃至大国战略等诸多问题,纺织品贸易争端便不再只是纺织品问题,而成为欧美对华经贸博弈的重要砝码。
1.区域贸易协定纺织品条款对浙江纺织业出口形成的挑战。浙江对欧盟的纺织品出口仍然存在配额限制,欧盟原产地规则将缝合地作为判定原产地的标准,服装加工也占用了配额。因此,要想获得欧盟优惠关税,家纺产品、成衣等在织布后所有工序必须都在欧盟内部完成,由此势必对浙江的加工、印染等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美国纺织品服装原产地规则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特征,而且其指向非常明显,主要针对中国和一些发展中的亚洲出口加工国。如韩国进口中国的坯布经印染整理后出口到美国,因原产地判定为中国,而要使用中国的配额。这一规则的实施直接损害了加工型和转口贸易型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利益,尤其是对浙江的面料和服装出口产生了直接影响。由于没有输美配额限制的发达国家不受此规则的影响,美国本土纺织服装企业也受到了此规则的庇护,这就对浙江的面料和服装出口企业造成了前置性的不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