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跨国代工企业的知识产权困境及其对策
生意社1月20日讯 一、我国纺织业的跨国代工业务模式与知识产权纠纷的效应分析
跨国代工是现代工业体系下基于比较优势进行全球链式分工的产物,代工厂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简称OEM),即设备原件生产者,在我国通常称作“定牌生产”或“贴牌生产”,其基本形态是受托生产方按委托方(品牌拥有者)的委托合同进行产品开发和制造,产品使用委托方所拥有的商标,并由委托方销售或经营的合作经营生产方式。长期以来,跨国代工是我国纺织业的主要业务模式之一,特别是大量中小企业的支柱业务。据统计,全国服装产业中OEM企业是整个产业的主体,企业数占到总数的80%,代理外国品牌或进口国外品牌的国内服装企业占总数的8%,自有品牌经营企业仅占总数的10%。从历史的视界来看,我国纺织业还处于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制造业阶段。由于传统上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产品竞争力受到劳动力成本和人工效率的极大影响,全球纺织业在历史上呈现出典型的梯级式产业转移,制造基地从近代工业化时期的英国、尼德兰地区转移到美国南部、伊比利亚地区,一战后再转移到中东的埃及、土耳其以及日本等国家,二战以来,随着经济产业的升级换代,西方国家和地区的纺织业纷纷迁出生产基地,制造中心传递到工业化刚刚起步的东南亚地区,并在改革开放以后,迅速成为中国大陆的支柱性出口行业。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结构性塑成,纺织行业产业链早已形成了一定的范式。发展中国家凭借相对低廉的劳动力、土地等资源要素成本,以及国家在税收、金融、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在生产环节获得了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发达国家一方面成为纺织品的商品进口市场,表面上整体处于逆差地位,但实质上依靠领先企业的服装品牌而控制了全球中高端市场。发展中国家的纺织企业通过代工积累了原始资本,形成了一定的生产制造实力,但其命脉却掌握在拥有自主品牌的国际领先企业手中。
尤其是自从2005年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我国纺织品出口获得了快速增长,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代工中心地位更为牢固。据统计,随着中国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加快,我国纺织产业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可能已突破60%。但与此同时,取消配额也将对中国纺织业的竞争形式产生极大的影响。中国纺织业如何在国际舞台上保持持久、独特的竞争优势是纺织业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随着配额的取消,我国纺织业在获得较大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贸易摩擦频繁、低成本优势下降等严峻现实。我国纺织业以贴牌方式融入全球价值链并取得了快速发展,然而在整体上还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低附加值的生产制造环节,国际竞争力不强、利润空间日趋缩小,亟待从OEM向ODM、OBM转变。从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纺织产业在数量和规模方面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其质量和层次的竞争优势并不强。
在诸多挑战之中,知识产权问题正成为决定中国纺织业发展模式的根本性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国纺织代工企业频频涉入知识产权纠纷,被国外企业指控侵犯商标权、版权和专利权,造成权利人的重大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为此,大量的代工产品在出口国、转口国以及进口国海关遭到查扣甚至没收,相关代工企业也受到司法机关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不利裁判。美国337条款就是进口国在这方面管制的典型代表,规定任何向美国出口的产品,若设计侵犯美国在先的知识产权,美国的专利及商标所有人,即可依据1930年美国海关法第337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递交“申请书”来保护自己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及商业秘密等不受进口商品的侵害。该条款的核心在于对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产品一旦被认定侵权,ITC会依据“337条款”规定发布“停止令”或“排除令”。涉案产品无论是来自源头生产厂家还是来自其他分销商,将一律禁止进入美国市场,进入的也将被停止销售。
愈演愈烈的知识产权纠纷对我国纺织业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我国纺织业的整体声誉受到打击,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强化的国际环境下丧失了话语权,沦为国际贸易争端的受审者,并部分消蚀了固有的区域竞争优势。例如知名运动品牌Adidas、Nike、Puma等惑于大量中国造假冒侵权产品的出现,就正研究分阶段将原交给中国厂商代工生产的订单转往东南亚等地,业内人士估计,此规划如若落实,将影响内地近300家代工企业。尤其是在目前经济危机不断恶化的环境下,众多的纺织服装供应国都在积极进行调整,以提高其纺织服装产业的竞争力,中国也因此面临越来越严峻的竞争压力,竞争对手既有传统的纺织服装强国,又有新兴的纺织服装出口国。而侵犯知识产权的阴影无异于是对我国纺织行业的雪上加霜。
其次,在知识产权执法愈加严厉的背景下,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代工企业蒙受了严重损失,而且危及到了生存基础与长远发展的前景。我国纺织代工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是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涉及侵权的品牌和技术也多属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知名企业。作为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受益者和推动者,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机构和市场主体势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侵权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和持续关注,甚至出具禁止贸易黑名单等极端方式。对于严重依赖代工出口的许多中小纺织企业,一旦涉及其中,几乎就是灭顶之灾,从而失去了通过原始积累和产业升级逐步成长壮大的正常发展路径。
再次,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实施非常规贸易壁垒的口实,对我国纺织业出口酿成了新型障碍。事实上,配额制取消后,纺织品贸易并未真正实现市场自由化,取而代之的是劳工标准、特别保障措施、绿色壁垒、环境壁垒、技术壁垒等一系列新形式的贸易限制措施。由于缺乏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发达国家和地区长期处于贸易逆差地位,一直处心积虑地给纺织业进口设置“合理”障碍。在WTO自由贸易体制下,知识产权保护就成为一个唐而皇之的理由。知识产权作为人类智力成果,具有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是人类社会前进的重要基石。因此,侵犯知识产权也就成为获得国际共识的犯罪行为,成为发达国家阻止纺织品进口的合理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