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代工企业工作超时现象不减反增
生意社2月20日讯 全球体育用品巨头耐克于美国时间1月22日发布《2007-2009财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从报告数据可以看出,要实现其CEO马克-帕克(MarkParker)于2005~2006财年所做出的社会责任承诺恐怕颇有难度。马克-帕克当时表示,要在2011财年消除耐克代工企业过度加班现象。但此次发布的报告却显示,在过去的2007~2009财年,耐克代工企业工作超时现象不减反增。
根据耐克的标准,周工作时间在60小时以上为过度加班。上述报告透露,在2007财年,耐克代工企业周工作时间在60~72小时的有110家,周工作时间在72小时以上的有27家。依此计算,2007财年过度加班的耐克代工企业数占其全部代工企业的比例超过20%,2008财年这一比例增加到22%,2009财年则进一步增加到24%。
值得留意的是,同期耐克的代工企业总数已经从690家减少到618家,代工企业雇用的工人数量也从2008财年的83.4761万人减少到2009财年的82.3026万人。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东南亚企业正成为耐克的代工厂。仅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三国的耐克代工企业,已累计达到138家,超过拥有136家代工厂的中国。
谁是最终受害者?
“全球化下资金流动加快,品牌公司觉得,如果现在的代工企业不够快和便宜,我们很容易就能搬到其他国家。因此代工企业都在斗更快、更平,而工人一定是最终受害者。”于2008年揭露张茵旗下玖龙纸业(02689.HK)违反国家相关劳动法规而备受关注的香港NGO––大学师生监查无良企业行动(SACOM)统筹主任陈慧玲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大学师生监查无良企业行动调查发现,不少国际企业都有与耐克类似的问题。该NGO去年6月调查为苹果(Apple)生产即将推出市面的新一代苹果品牌小型笔记本电脑的指定供应商胜华集团发现,其在东莞的万士达厂要求工人完成高产量指标,一天工时长达13小时,其中5小时为加班。
上述调查报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工作时间一般为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第41条规定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多于36小时。万士达厂已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去年3月至6月期间,该厂工人平均每月工作达280小时,并以内部管理规则如罚款来变相强迫工人同意加班。
该NGO还发现,胜华集团主要的客户除了苹果以外,还有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联想、华为等。
该组织去年9月调查迪斯尼位于广东的代工企业东莞天宇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和深圳伟成五金塑胶玩具有限公司发现,两厂工人普遍每日加班超过3个小时,但因基本工资为900元/月,工人每月收入介于1100~1300元,因此工人们情愿加班以增加收入,但在职工安全设施无保障的情况下,工伤事故频出。
据陈慧玲介绍,目前胜华集团在东莞万士达厂的劳工状况已有明显改善,例如,所有过了试用期的工人都有社保,恢复了绩效奖,罚款也已取消。华特迪斯尼(上海)有限公司也表示,会对工厂工伤事故频发进行调查和改善。
对调查取得初步成效感到欣慰的同时,陈慧玲向本报表示,他们注意到代工厂商订单增加、利润却下降的趋势。“金融海啸之前和现在都有这种情况,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代工厂利润也有分别,大规模供应商与其他小型代工厂的议价能力会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代工供应厂接多了订单,利润反而低了。在这种环境下,工人的生存环境肯定会越来越差。”她说。
陈慧玲介绍,大学师生监查无良企业行动在调查中发现,代工企业与品牌是否有长期合作影响到该代工企业的利润,而事实上,很多内地代工企业与国际品牌企业的合作很不稳定。“很多都是最后时刻才下订单,或者要修改订单设计内容,因此工人要经常加班赶货。同时不少代工公司借口行业存在季节性,用不同方法去减少成本,如使用派遣工、学生工或者裁员。”她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