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套“紧箍咒” 市民卡将作调整
生意社6月24日讯 近年来迅速发展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终于被戴上了“紧箍咒”。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日前对外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一半支付公司或将淘汰
“《办法》推出,将令第三方市场在未来一年内均处于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分析师方盈芝分析,目前业内仅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等少数几家公司符合申请条件。全国300多家支付公司,起码有一半注册资本达不到3000万或1亿的门槛,这些企业必须通过增资来获得“准生证”。
此外,《办法》还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
而目前一些支付服务机构的操作办法并不符合该规定。如杭州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发行的商易通卡,可在便利店、餐饮店、书店甚至电影院等商家消费,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但是据总经理沈宝国表示,目前商易通卡并不通过银行支付,今后将根据《办法》进行调整。
业内预测,被监管淘汰企业主要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小企业,这也意味着将为大规模支付公司腾出更多的发展空间。“我们认为新规能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杭州支付宝有限公司发言人苏慧认为。
市民卡将进行调整
《办法》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有了明确限定,即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或提供网络支付,或发行与受理预付卡,或银行卡收单以及央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等等。
根据《办法》规定,杭州人熟悉的市民卡也属“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之列。“我们已经注意到了央行出台的新规,正在紧急开会讨论应对措施。”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朱茵透露,市民卡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不确定是否完全符合央行新规。但是,肯定会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以达到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条件。
截至目前,市民卡已发行220多万张,除医保、公交功能外,还可几乎在杭州各大商场、超市和知名餐饮企业使用,刷卡范围相当广泛。
团购业务或流失
逢年过节,购买消费卡送礼或发给员工,已成为各大企事业单位的常例。消费卡之所以受欢迎,除了使用便利外,另一个公开的“秘密”,则是购买企业可趁机避税。“购买消费卡可开具发票,打入公司成本以避税。”杭州某房地产公司办公室主任苏小姐透露。
比如购买市民卡公司的充值券,就可开具杭州市统一服务业发票,名目可列为“代收交通费充值费、会务费、咨询费和培训费”等,并以客户支付的备付金额全额开具。
但是,这一“好事”也将因《办法》出台被叫停。《办法》其中一条规定,支付机构接受客户备付金时,只能按收取的支付服务费向客户开具发票,不得按接受的客户备付金金额开具发票。就是说,今后购买第三方支付平台发行的预付卡,发票金额仅能开具支付服务费,一般支付服务费仅为预付金的一个点。商家估计,消费卡的主要客群企事业单位可能因此大量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