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龙筹股监管争端露转机 宇化纤欲复牌
生意社6月25日讯 一场全球资本市场罕见的上市公司与交易所针锋相对的监管冲突,最终走向理性解决的结局。
6月20日,中国天宇化纤(China Sky Chemical Fibre Co Ltd,SGX:E90)披露公告称,基于特审报告结论,公司的维修和保养费用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并且没有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关于福建土地收购和随后回退交易存在造假,公司将向新交所提交复牌建议。
但根据特审报告,天宇化纤的前财务总监等人在确保公告的内容准确性上,没有展现应有的谨慎态度,可能违反了新交所上市条规。
随后,新交所(Singapore Exchange,SGX)亦发布公告表示,对天宇化纤采取步骤和决策以遵守上市条例的要求感到鼓舞,将审阅审计报告的发现,若违反了上市条例,新交所将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此前的2011年末至2012年初,新交所因天宇化纤拒绝对一些交易事项进行特别审计,双方一度剑拔弩张,直至启动司法程序。双方史无前例的矛盾对抗,广受关注。
双方冲突殃及“池鱼”
根据公告,石林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下称石林)于2012年10月25日被委任为天宇化纤特别审计师,以执行新交所此前要求的三项特别审计。石林在2013年6月19日提交特别审计报告。
特别审计正是双方曾经针锋相对的冲突起因。
2011年11月18日,天宇化纤公告称,新交所要求公司另外指定特别审计机构,对2009财年第一季度财报中的7200万元人民币养护和维修成本、在金融危机之前进行公告但在危机后撤销的涉资2.63亿元人民币的土地交易、公司与一名独立董事进行的交易事项进行特别审计。
之后,天宇化纤通过三次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未在新交所指定期限内进行特别审计,并表示,“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新交所的指令并不符合股东利益,会产生较大费用,干扰即将到来的年终审计”。
紧张对抗却使形势急转直下,已于2011年11月17日暂停交易的天宇化纤,其复牌申请于同年12月22日被新交所断然拒绝。
其后的2012年1月5日,天宇化纤的三名独立董事余光华、叶伟钢、赖成冠集体辞职。次日,新交所将天宇化纤及其四位董事黄忠炫、张荣链、宋建生、王志伟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强制天宇化纤听从新交所指令委任特别审计师进行财务调查。
天宇化纤却迎刃而上,随即披露了公司高管与新交所有关人士接触的机密文件,并指出,公司承认有不完善之处,也会接受建设性的批评和意见,但新交所及其职员的某些要求极不合理,公司就像个被欺负的小孩。
到了2012年1月18日,天宇化纤公告称,新交所已经完全撤回有关高级法院庭令的申请,公司也已派出律师和新交所律师接洽,商议打破僵局并解决问题。此次峰回路转在于两天前的法庭聆讯中,双方均表示愿意各自做出退让,寻求庭外和解。
可是,2012年2月16日,新加坡警方和金融管理局发表声明称,新加坡警察商业事务局正在调查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国公司天宇化纤及其董事,认为该公司人员有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法令》。
随后的同年3月28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冻结天宇化纤前首席执行官黄忠炫的个人资产。而当年2月8日,黄忠炫已以个人健康原因辞去天宇化纤职务。
“冻结的新加坡瑞士信贷银行Build Up资金账户与黄忠炫无关,该账户的最终受益人为中国公民黄逸玲和香港永久居民刘金狮。”黄逸玲在提供给本报记者的资料中表示,黄逸玲系黄忠炫的女儿。
据黄逸玲表述,其与刘金狮的上述账户,系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uild Up于2012年3月下旬通过出售港股创益太阳能(02468.HK)约2787万股所得约2900万港元存款,而Build Up属于黄逸玲和刘金狮的私有财产,黄忠炫非Build Up的股东、董事或最终受益人,该账户所有的资金出入全部与黄忠炫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