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披露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并复牌,4月18日、5月1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
1、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的具体进展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的中介机构对公司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报告和文件。
2、有关协议或者决议的签署、进展情况
(1)2014年3月14日公司签署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除上述协议外,自2014年3月18日公告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预案后至今,本公司未与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的交易对方签署任何补充协议。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安徽皖维膜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所占用的土地属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拥有的划拨工业用地,需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性质进行变更,由划拨变更为出让。经皖维集团的申请,巢湖市政府同意将该宗土地由划拨工业用地变更为出让工业用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已完成对该宗土地的估价、勘界等确认工作,并于上周经巢湖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确定了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格。目前皖维集团正在办理该宗土地出让合同签署、土地出让金缴纳及土地权属变更等手续。待相关手续完成后,各中介机构最终确认评估、审计等相关文件,公司将召开第二次董事会审议方案并及时公告。
二、特别提示
1、本公司在发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董事会将每隔30日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存在的审批风险
(1)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所涉及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结果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安徽省国资委的核准;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3、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或者对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4、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