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环(000615):董事会关于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资金占用费协议之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股票代码:000615公告编号:2014-059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资金占用费协议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纤开发")在本公司签署了《资金占用费协议》,经双方协商,由公司对化纤开发占用公司的资金收取资金占用费。
2014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因化纤开发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由化纤开发提名的关联董事杜安启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杜哲兴先生、郭磊明先生和郑春美女士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注册资本:42343万元;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法定代表人:杜安启;经营范围:化纤浆粕、粘胶纤维、粘胶薄膜、涤纶纤维、丙纶纤维、帘子布、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化纤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化纤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中药材或其他需专项审批的项目)收购、废旧化纤生产用品、垃圾废丝、废旧金属的加工、销售(均不含危险废物);集中式供水(限期至2016年9月24日止)。税务登记证号:420606732732442;主要股东: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39%)、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股6.00%)、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持股3.3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0.28%)。
2、关联方历史沿革及相关情况
化纤开发于2001年12月根据债转股政策成立,注册资本42343万元。目前股东是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湖北化纤集团公司持有湖北化纤开发公司90.39%的股权。化纤开发有装机容量为2.4万千瓦的热电站及每小时325吨的供蒸汽能力、日供水20万吨的水厂。
本公司由于生产需要,与化纤开发存在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并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存在。化纤开发为本公司提供水、电、汽、生产服务、综合服务;
公司从化纤开发购入水、电、汽和部分辅料,可以保证公司所需材料及公用工程的稳定供给,对公司稳定生产,减少工艺波动,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有积极作用;公司向其销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有利于公司减少库存,充分发挥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湖北化纤开发最近三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年份
项目
2014年
6月30日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1年末
总资产(万元)
59686.73
67399.23
60396.65
61787.69
净资产(万元)
33402.57
35215.63
31917.68
33693.98
2014年6月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营业收入(万元)
8050.35
11082.8
12840.44
16965.29
利润总额(万元)
-1813.06
-763.31
-4362.44
-4522.54
注:化纤开发201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3、化纤开发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每月根据双方往来的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计算出每月的资金占用金额,按照6.0%的年利率计算出每月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由占用方在季度末结清。
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协议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收取资金占用费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为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资金占用费金额有双方根据每月往来的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计算,按照同期银行利率(6.0%)进行结算,符合市场原则。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存在。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意见
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公平公正,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收取资金占用费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2013年,共收取化纤开发资金占用费为578.21万元。
七、201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从2014年年初至7月31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976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542万元(含采购和销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5月16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签署资金占用费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促进双方共同发展。2、协议的签署合法、合规、透明、公平。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3、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与化纤开发签署的《资金占用费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