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公告编号:2014-032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0,950,93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78,156,5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2,794,43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7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8.7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3%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澄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董事陈锋先生、李常春先生、林建才先生和独立董事刘宏灿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陈澄清先生、李春兴先生、陈强先生和独立董事肖虹女士代为出席并签署有关会议文件);公司监事庄丽美女士出席了会议,监事胡志吉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股)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0557139
99.51
368298
0.45
25500
0.04
是
2
审议《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80556239
99.51
368298
0.45
26400
0.04
是
3
审议《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80556239
99.51
368298
0.45
26400
0.04
是
4
审议《关于与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水、电、汽供应合同的议案》。
3036239
88.50
368298
10.73
26400
0.77
是
5
审议《关于增补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0556239
99.51
368298
0.45
26400
0.04
是
注:
1、以上第1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中80,557,13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68,298股反对,25,500股弃权。
2、以上第4项《关于与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水、电、汽供应合同的议案》,在关联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凤竹纺织7752万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3,036,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0%,368,298股反对,26,40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刘超律师、王新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