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9,593,66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1月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27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3月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收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3月21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锁定期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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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以资产认购的股份自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28日因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郑伟先生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信达证券决定委派于思博先生接替郑伟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谭强先生和于思博先生(详见2014年8月30日披露的临2014-024号公告)。
经信达证券核查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华纺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9,593,66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3月23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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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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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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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