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纺织(00212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27证券简称:*ST新民公告编号:2015-019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73,342,334.87元,利润总额13,935,981.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17,486.60元,基本每股收益0.02元/股。
具体财务数据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5]0234号《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3,935,981.5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17,486.60元,2014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数为-349,632,786.82元;母公司净利润亏损为-101,230,218.67元,2014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数为-379,282,906.42元。
2014年度公司虽实现盈利但由于公司及母公司2014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报酬拟定为:公司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4万元,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每年津贴为4万元至40万元之间,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及各自岗位所负责任业绩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201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幅度计划为20万元至40万元之间,具体为:总经理为40万元,其余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为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是以各自的岗位工资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及各自岗位业绩考核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批准《公司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意支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年度审计费用66万元,同意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020号公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021号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撤消退市风险警示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022号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023号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公司第二大股东房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柳维特先生为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晓敏先生为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述二位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所以对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024号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