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002493):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于2015年4月21日在杭州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独立董事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俞毅进行表决。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水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内容摘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为-347,126,866.37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985,463.21元。以公司总股本1,1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5,600,000.00元。剩余135,385,463.2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i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和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与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与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逸”)拟签订的2015年度《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5年度公司向宁波恒逸采购原材料PTA,年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采购价格以宁波恒逸PTA报结价为准。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和李永庆(担任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逸盛”)拟签订的2015年度《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5年度公司向浙江逸盛采购原材料PTA,年采购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采购价格以浙江逸盛PTA报结价为准。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和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3《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拟签订的2015年度《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5年度公司向海南逸盛采购原材料PTA,年采购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采购价格以海南逸盛PTA报结价为准。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和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4《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向海南逸盛销售PX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拟签订的2015年度《对苯二甲酸(PX)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5年度海南逸盛向逸盛大化采购PX,年采购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采购价格以参照交易时市场上PX的销售价格。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和李永庆(担任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5《与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与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15年1月到2015年12月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双方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确定运价,关联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80,000万元。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在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任职)、李彩娥(浙江荣通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水荣的妹妹)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任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摘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提名项炯炯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摘要:同意提名姚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简历见附件。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寿柏春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5-03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附件:
(1)项炯炯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亚洲荣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加拿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展船运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杭州市萧山区政协委员,杭州市萧山区留学生联谊会常务理事;荣获“侨界浙江省十佳青年”称号。
项炯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水荣之女婿,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姚铮先生,1957年11月生于杭州,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1989年9月至1992年3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2005年9月至12月,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访问学者。1992年5月起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管理学院科研秘书、企业投资研究所副所长等职,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与财务管理系主任、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资本市场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兼任《中国会计评论》理事会理事。2008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