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002404):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0,3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60,325,000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520,65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5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90 周国建
2 00*****076 徐 鸿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792,681 24.51% 63,792,681 127,585,362 24.51%
其中高管锁定股 63,792,681 24.51% 63,792,681 127,585,362 24.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6,532,319 75.49% 196,532,319 393,064,638 75.49% 三、股份总数 260,325,000 100.00% 260,325,000 520,65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20,65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5元。
八、咨询机构咨询地址: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咨询联系人:郑晓 李超凡咨询电话:0573-82078789传真电话:0573-82084568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