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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600527):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www.texnet.com.cn  2015-05-25 08:53: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收藏
华兴纱管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2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苏阳路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6,871,895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5.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陶国平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1/4

  董事会秘书陆正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

  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A股 206,871,095 100.00 0 0.00 800 0.00 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A股 206,871,095 100.00 0 0.00 800 0.00 3、议案名称: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A股 206,871,095 100.00 0 0.00 800 0.00 4、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2/4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A股 206,871,095 100.00 0 0.00 800 0.00 5、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A股 206,871,095 100.00 0 0.00 800 0.00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

  比例 比例 比例类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A股 206,871,095 100.00 0 0.00 800 0.00 7、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06,871,095 100.00 0 0.00 800 0.00

  3/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14年度利润

  5 58,223,065 100.00 0 800 0.00

  分配的预案

  2014年度董

  事、监事、高

  6 58,223,065 100.00 0 800 0.00

  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7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许航律师、王琛律师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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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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