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尤小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原独立董事张光杰、何元福、田景岩由于任期届满,且即将在本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6年,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尤小平、段伟东、赵鸿凯、程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南梁、吴伟明、易颜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7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有较多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尤小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曾荣获“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曾任瑞安市塑料七厂副厂长,瑞安市塑料十一厂厂长等职。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多家子公司董事长、董事,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董事长。
尤小平先生持有华峰集团有限公司79.63%的股份,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8,750,000股,尤小平与股东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陈林真、尤小玲存在关联关系,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段伟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黑龙江齐亿合成树脂有限公司经理、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至2013年期间,任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还担任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鞋用树脂专业委员会主任,是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专家库成员。现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段伟东先生持有本公司11,339,7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赵鸿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硕士、工程师。曾任秦皇岛福胜化学制革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工程师,浙江省温州人造革有限公司工程师、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鸿凯先生持有本公司2,1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程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4月出生,硕士。曾供职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程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南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教授。历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系主任、副院长,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产业用纺织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上海龙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嘉麟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南梁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伟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汽车专业本科毕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杭州市汽车工业协会理事长;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技专家、东风汽车公司有突出贡献专家、东风青年人才、杭州市劳动模范等称号。入选1999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于2006年培养期届满。主持开发设计的产品项目多次获得中国汽车工业(省级)、东风汽车公司(市级)的科技进步奖。现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专职教师,兼任杭州市汽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伟明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易颜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生,河北石家庄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学术部副主任。
易颜新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