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车城(000803):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车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胡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托贷款1000 万元》的议案。
为加强金宇车城流动资金,加快金宇车城产品转化速度,满足产品销售需求,金宇车城通过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向四川中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整,本次贷款为信用贷款,期限3个月,贷款利率1%(月利率)。本议案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公司委托贷款1000万元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32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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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