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002064):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8月24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使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840万元。
修订后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68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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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