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函问询并通过控股股东向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询问了解情况,皖维集团于9月2日回函本公司。
经核查:
1、本公司及皖维集团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2、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并将
于9月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待审议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有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