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2015年9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修订章程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所述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议案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