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科技(0021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201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77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5年9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民纺织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除此之外,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方询问,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24日、2015年9月10日披露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及公告。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续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2015年8月22日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与实际情况未发生较大差异。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