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鼎控股(000971):支付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对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32号文核准,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向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8.83元/股,发行数量为79,275,198股,对应募集配套资金为699,999,998.34元。本次配套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18,064,415.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1,935,582.96元,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15)010103号验资报告验证。2015年11月2日,公司已经与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完成募集资金的专户存管及三方监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将用于支付重组的现金对价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产。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于平等人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需向于平等人支付购买资产部分的现金对价60,000.00万元。2015年11月3日,公司已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净额向于平等人支付了60,000.00万元的现金对价。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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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