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60388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5年11月05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29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03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5年9月25日
2、授予数量:229万股
3、授予人数:23人
4、授予价格:15.0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调整说明:由于原激励对象陆卫国、梅开、张智杰因资金及离职等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共计32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三届十四次、十五次董事会决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261万股调整为229万股。本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26人调整为23人。(具体详见编号为2015-049、2015-055等公司公告)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获授数量与2015年9月14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周效田副董事长、总经理30.00 11.71% 0.19%
沈娟芬董事、财务总监20.00 7.81% 0.12%
李新学董事、董事会秘书10.00 3.91% 0.06%
华新忠董事10.00 3.91% 0.06%
沈剑波副总经理20.00 7.81% 0.12%
刘培意副总经理18.00 7.03% 0.11%
核心技术、中层管理人员(共计17人)
121.00 47.27% 0.76%
其中:陆伟清10.00 3.91% 0.06%
本次权益授予合计229.00 89.45% 1.43%
注:预留限制性股票27万股将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授予,相关事宜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司201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调整版)》。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锁定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并不享有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通过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益的权利。激励对象因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锁定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解锁期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当期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可顺延至下期,如果业绩考核目标实现仍可获得解锁;最终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且不得在下列任一期间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指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第一次解锁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次解锁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30%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次解锁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0月16日出具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9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10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认为:截至2015年10 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34,418,700.00元。其
中,计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佰贰拾玖万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2,128,700.00元。截至2015年10月1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62,31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162,31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90,000股,于2015 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002万股增加至16,231万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38.2452%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浙
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37.7056%的股份。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00,000 2,290,000 122,29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40,020,0 40,020,000 总计160,020,000 2,290,000 162,3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62,31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70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