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股份(601233):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正处于审核阶段。201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301号)。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控股股东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控股”)承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11月16日,桐昆控股出具《承诺函》,承诺:
一、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该《承诺函》出具之日,桐昆控股及桐昆控股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减持桐昆股份的股份情况;
二、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桐昆控股及桐昆控股控制的企业不会减持桐昆股份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桐昆控股及桐昆控股控制的企业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桐昆股份所有。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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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