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 中小企业忙改进
这几天,到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办公室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其中不少是来询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对所有老板和员工来说,即将到来的2008年1月1日将是个不平凡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从这天起正式实施。对此,不少南湖区中小企业感到了压力,并针对企业用工情况积极行动起来进行改进。
与原《劳动法》相关条款相比,《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更细,更注重保护职工的权益。譬如,企业录用员工之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和员工签订正规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金等,如果企业没有做到这点,员工第二个月就有权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再如企业录用员工一年内不签合同,员工第二年就有权要求企业与其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甚至连合同终止企业都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
“压力当然有啊,今后企业在用工方面的约束力将越来越大。”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主颇为感慨。一名从事服装生产的企业主告诉记者,像服装企业的季节性较强,特别是一到旺季用工就更为紧张。普通外贸单子出货一般在1个月左右,心急些的客户一个星期就要产品,如果企业不要求工人加班加点超时工作根本就完不成单子。但这样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法》中被列为了处罚内容。“现在不少企业在超时加班、劳动保护措施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欠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些都将成为工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向企业索取经济补偿的依据,这势必也会给企业在管理、用工成本等方面带来不小的困难。”这名业主坦言。同时,新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要求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只要不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就不能开除他。
就在一些企业主“叹苦经”的同时,也有不少企业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虽然会带来暂时的“阵痛”,但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却是一桩好事。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刚落户南湖区的生产企业,企业副总经理朱全生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肯定会在缴纳社保、管理等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财力,从眼前看确实有一定压力,但从企业做大做强的目标来看,这些都十分必要。当前,不少国外客户不仅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有着严格要求,在企业是否规范用工等方面要求也很严。《劳动合同法》中诸如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等举措,对提高企业凝聚力、稳定员工队伍等都具有积极作用。朱全生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将加快修订企业规章制度,以适应《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同时通过感情激励、待遇激励、事业激励等人性化管理手段,使工人从“不得不干”变成“越干越有劲”,通过硬件、软件的提高留住员工。
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科长鲍嘉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有压力也很正常。前段时间,区人事劳动部门已组织部分规模企业负责人开展了《劳动合动法》系列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不少企业主动邀请他们上门讲解新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着手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修订。鲍嘉建议,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尽快由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从工人的招聘、劳动合同的签订到整个生产生活环境管理,都要走上法制化轨道,实现规范管理,从而达到留人更留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