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华毅:唱衰《劳动合同法》会不会成为主流
《劳动合同法》会不会“搞垮”中国经济?如何看待它给一些中小企业加重的用工成本?它真的是一部“善良的恶法”吗?近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劳动合同法权威论坛上,专家们回击了对这部法律的各种质疑,旗帜鲜明地支持《劳动合同法》,他们对唱衰《劳动合同法》“成为一种时尚”深表警惕,呼吁支持该法律的人要表达出自己的看法,不要让唱衰《劳动合同法》的声音成为“主流”。
任何调整利益关系的法律或政策,即使再好,也可能暂时让某些阶层的利益受损。两年多前治理车辆超载的统一行动,现在已经被时间证明是正确、及时的,然而当时也遭遇了各种各样的反对和质疑。就像现在有人质疑《劳动合同法》会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当年也有不少人认为治理超载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这样那样的不利影响。但是,车辆能载重多少,道路能承受多少,这本身是个科学规律,你可以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硬要它一直承受超额的负担吗?违背了科学规律,到时候受惩罚的,仍然是我们整个社会和整个国民经济,包括那些超载者。在某些特殊的时期,为了经济发展的启动,也因为这种现象的危害尚未完全凸显,我们可能倾向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暂时容忍而没有对它采取严厉的措施,但这毕竟只能是暂时的。
劳动保护也是这个道理。中国的劳动者,尤其是底层的劳动者,已经像当年超载的车辆一样,背负了太多辛酸。《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正是要结束这种不合情理的超载,让经济发展建立在正常的社会公义的基础上。
《劳动合同法》所要保障的都是员工最基本的权利,合法用工的企业,本来就应达到这样的要求。在国际上不仅发达国家,而且很多发展中国家,也早就实行比我国这部法律要求更高的员工权利保障标准。《劳动合同法》其实更多的是强调劳动保护的手段,强调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强调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罚措施。它的出台会引起这样的轩然大波,正好证明我们在员工权益方面的持续欠债。
我们鄙视那种一心为富人说话,罔顾弱势群体生死的所谓“精英”,但他们有发言的自由,也不否认他们的言论中,有值得参考的部分。《劳动合同法》确实会压缩某些中小企业的空间,使它们在和大企业的竞争中,处在更不利的地位,这是他们的言论中值得重视的因素。如果从经济格局的角度考虑要扶持部分中小企业,那么作出牺牲的应该是政府财政而不是弱势的打工者。目前在社会上沸沸扬扬的反对《劳动合同法》的声音,正是严重地混淆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把民工的利益继续放在应该被牺牲的位置上。
对某些确实需要保护,值得扶持的中小企业,政府可以做好准备,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但决不该再对劳资纠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一屁股坐到企业一方来损害员工的利益。我们不仅要看到员工保护加大一些企业的用工成本,更要看到,如果牺牲员工血汗来降低他们的成本,一方面是积累企业内部的劳资怨愤,另一方面是纵容他们通过非法压低成本与合法用工企业竞争。结果既妨碍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正常进步,也对合法用工的企业很不公平。
《劳动合同法》不仅是一部体恤民生的法律,对企业健康、理性的发展也多有裨益。对于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解决它,而不是唱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