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近八成纺企与所有员工签了劳动合同
尽管《劳动合同法》实施刚刚半年,但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已经显现出法律威力。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日前发布的“2007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中,据对首批参加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简称“CSC9000T”)试点单位的复评显示,有77.8%的企业做到与每个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所有员工都保有合同原件,只有部分企业存在未与短期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相对前一年度来说,劳动合同问题改进率达到81.82%。
“2007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就业和就业保护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直接推进了纺织服装行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孙瑞哲表示,此次复评发现,诸如工作时间、强迫或强制劳动、薪酬与福利、歧视、骚扰与虐待、职业健康和安全等社会责任要素绩效指标都有明显改善,问题改进率分别达到60.87%、73.33%、57.89%、75%、87.5%和52.08%。
值得关注的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还直接促进了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复评显示,88.9%的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77.8%的企业能够依法拨付工会经费,66.7%的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并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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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