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路桥:加强纺织自主创新 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2、总结经验教训,使有限的科技经费使用科学合理,充分发挥效益。
政府对纺织科技创新的经费支持,不仅应加大强度、增加数量,更要合理分配、有效管理。应尽快改变过去题目多、分量轻、小而散的状况,有限经费相对集中使用,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装备。项目确定应更加科学化、民主化,重大课题立项要在政府部门组织下,通过行业协会领导、业内专家、企业代表充分论证。行业协会对制约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设备,有比较清楚的了解,纺织工业协会制定的《科技进步纲要》提出了二十八项共性技术和十项重大装备,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部门资金支持、政策引导;需要行业领导、业内专家认真研究分析每个项目总计需要多少经费,政府支持多少,企业自筹多少,金融机构贷款多少;需要认真研究分析哪些单位合作,能有经费保证,人才保证。项目确定不是看谁有积极性、谁跑的数次多,而是看谁有条件做、谁有能力做。凡大项目,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资源有效整合,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承担单位条件不足、能力不够,项目不可能完成;强强联合,但不能齐心协力,甚至有重要作用的单位中途退出,项目也会失败或步履艰难,难以实现原计划设想,水平降低。纺织工业总会时期(1998年)曾经起动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cll)的研究开发,原计划总会科技工作部牵头、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中国纺织大学、四川科技大学、宜宾化纤厂等单位产学研合作攻关,科技部经费支持,但由于种种原因,起动不久,有些单位退出了,科技部也未支持经费,由纺织大学、纺科院进行一年多基础研究和小试后,由于经费缺乏就搞不下去了,后移到上海,先是纺织大学与上海纺织控股公司合作、市政府经费支持,搞了百吨实验线,后又与国外有关机构合作,搞了千吨实验线。但由于工艺技术外国指导,融解纺丝设备均为进口,实现万吨级国产化生产线还有不少困难。如能按原定方案实施,国家大力度支持,也许万吨级生产线已建成。
3、最重要的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方针和政策,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使这个创新体系实实在在的形成,协调高效的运行。建立这个创新体系是中央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提升我国制造业水平,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重要保证。纺织行业中小型企业为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缺乏,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济济,科研条件好,技术积淀多,仅原纺织部所属的几所院校,就有在校本科以上学生20万左右,工程师、讲师以上人员约有一万多人。原属纺织工业部的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及各省、市的纺织研究所,虽已转制为科技型企业,但大多数还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纺织行业要实现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由纺织大国变成纺织强国,加快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至关重要。纺织原材料(无论是化学纤维还是天然纤维)开发,纺织高新工艺技术、高性能绿色环保染化料及助剂研发,高水平纺织机械装备研制,都涉及诸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问题,没有产学研紧密结合、优势互补,是很难实现的。
近十几年来,纺织企业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通过技术转让、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研发机构等形式进行合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来看,合作层次较低,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内生的技术创新动力不足,科技投入低,资金缺乏;高校和院所的研发工作也未真正实现以企业为主体、需求拉动的转变。目前已建立的一些合作研发机构,大多数比较松散,缺乏长远工作目标和稳定资金支持,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运行机制。到目前为止,纺织行业还未形成象“钢铁可循环流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那样的目标明确、资金保证、分工清楚、管理严格的产学研合作的高级形式。我们应看到差距,迎头赶上,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产学研各方真诚合作,加快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纺织行业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这个创新体系的有效运作,弥补纺织企业(创新主体)科技人才少、创新资源不足的弱点,改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重要源泉)研究开发工作与企业需求结合不紧密的状况,并通过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科学合理的制度,切实保护各方知识产权和专利(专利制度为智慧之火添加利益之油––美国前总统林肯语),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开发团队,树立敢于超越外国的决心、信心,一些关系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装备是完全可以通过自主创新解决的。大型、强势纺织企业,在国家支持下,借助自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先进装备,借助高技术含量的专利,在竞争中不断锤炼重组和系统集成国内外资源的能力,使自己成为所在产业的“系统集成者”,也是完全有可能挤入跨国公司“俱乐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