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召开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
四、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全面完成08、09两年山东省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2007年9月召开的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指出:从2010年9月开始,国家停止对加工企业设备更新改造的贷款贴息,停止小包棉花进入期货和电子撮合交易,铁路部门停止小包棉花运输,农业发展银行只对按规划完成更新改造并积极送检的棉花加工企业提供贷款,一律取消未纳入规划和纳入规划但未进行更新改造企业的棉花加工资格,即“四停止一取消”。2008年是全面推进改革的第四年,明年是扫尾年。我们要加大改革力度,抓住机遇,利用好政策,全面完成今明两年更新改造任务。强调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理清思路,做好2005-2007年列入计划企业改造的后续工作。山东省企业对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认识存在一些偏差,新体制促使企业使用大型打包机、条形码等新技术,有利于提高加工业技术水平,促进棉花加工业结构调整,改变企业小、散、乱、设备落后的局面,走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经营发展之路,有利于市场秩序的规范。目前,部分完成改造的企业已申请公检但未积极配合公检,有的企业只部分公检,有的未申请公检,有的未将原200型打包机拆除,并行生产加工;部分企业已进行规划登记并纳入改造计划,但在“等”、“拖”、“看”,没有在规划有效期内完成改造,造成计划落空,指标取消;有的已申请到贴息资金,未完成改造,资金不能拨付;有的企业申请计划又放弃改造,被取消改造计划后又要求改造,反反复复,造成麻烦;有的企业认为改造就是更换一台400吨型大打包机,条码信息管理系统等辅助设备、相匹配的加工工艺、技术等配套不到位;有的只配备了条码信息管理系统,未更换400吨型大打包机;有的企业为申请农发行贷款,存在只占规划指标而不进行改造的投机行为。
这些给改革工作造成被动,影响了改革的进程。要对2005-2007年改造企业不同情况,企业应逐一进行梳理、排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各地要摸清情况,坚持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加快实现与新体制接轨。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企业不得再次申请列入2009年改造计划。
(二)加快进度,全面落实2008年101家棉花加工业更新改造任务。全省申请到国家2008年棉花加工业更新改造贷款贴息资金的企业101家,贴息资金2,525万元,投资计划已下达(鲁发改投资[2008]177号),会上也分发各市。各市发展改革委搞好衔接,抓紧按计划要求执行。今天得到2008年贴息资金的101家企业全部参会,目的就是让企业快速、直接把握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部署、政策、要求,迅速行动,加快改造步伐。目前,101家企业中只有20多家企业已完成改造,但尚未验收;80多家要在08年完成改造,数量多,任务重。其中一类是列入2006-2007年改造计划,未按期完成改造,经反复核实,企业确想改造、2008年能改造,并提供了设备购买协议合同、与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的企业,一类是列入2008年改造计划的企业,尽管大部分企业未完成改造,不符合申请贴息资金条件,考虑到不列入国家贴息投资计划,企业就无法购买条码信息管理系统,本着有利于维护企业利益、方便企业改造的原则,我们为其申请了贷款贴息,企业一定要珍惜机会,已完成改造的,要及时向市发改委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即可拨付贴息资金;尚未改造的,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不能继续拖延下去,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改造,要按照改革方案以及技术规范改造加工工艺设备,不得使用未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大打包机及其配套设备,确保工程质量和符合新体制要求,力争在规划期内完成改造任务,坚决杜绝企业申请到贴息资金又不进行改造现象。各市发改委要会同纤检所搞好督促、检查和验收,协调财政部门向验收合格企业拨付资金,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做好2009年棉花加工业更新改造计划申报、布局、落实工作。四五月份各市对2009年企业参加棉花加工业更新改造意向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正式上报了改造计划、规划登记材料,初步汇总有120家,近期将正式下达改造计划,发放《规划登记证明》。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企业已列入了2005-2007年计划未完成改造,也未纳入2008年贴息名单的,将不会再列入2009年全省改造计划,以维护规划实施的严肃性。这部分企业改造担心投入大、资源少、回报低,不改造又担心过渡期结束被取消棉花加工资格,翻来覆去,举棋不定。申请不申请改造计划是企业的权利和自由,而申请纳入全省改造计划和国家贴息补助后,完成改造任务就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待2009年全省改造计划正式下达后,各市要认真组织实施,督促企业在规划登记有效期内按新体制要求完成改造任务,因为2009年是国家贴息资金安排最后一年,要为申请国家棉花加工业设备改造贷款贴息做好准备。
(四)进一步强化服务,为推进棉花质检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关系和影响棉花产业乃至经济发展全局性的大事,是相关部门的共同任务。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确保一系列改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靠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主动协调、热情服务,共同做好改革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和有关政策,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引导企业自觉投身改革;各市发展改革委要按照国家有关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及时为符合国家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申报贷款贴息资金;纤检机构,检验设备配备要与年度棉花加工设备更新改造规划企业正常公检需要相适应,搞好棉检人员培训,做到新体制加工、检验能力相匹配。
在新旧体制并行过度期内,要避免出现棉花质量监管真空,确保山东省棉花质量不出问题;农发行对符合贷款条件、完成更新改造的企业收购资金予以倾斜,进一步加大对改造企业的贷款支持。完成改造的企业要根据银行信贷要求,及时向农发行争取贷款支持;各地发改、工商、质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棉花市场和质量的监管,对未取得资格认定擅自从事加工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惩。棉花协会要在信息服务、政策指导、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要密切跟踪参与改革的棉花加工企业、用棉企业及公证检验承检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更新改造中的问题。
(五)搞好年度棉花加工资格复查,为实施新的棉花资格认定办法奠定基础。预计2008年山东省棉花播种面积1,400万亩,总产100万吨以上,现正处于生产旺盛期,再有两个多月就可采摘收购了。各市发改委会同工商、质监部门,要提前做好收购加工各项准备工作,未雨绸缪,从7月份开始,用两个月时间开展棉花市场清理整顿,进行棉花企业加工资格复查。对未改造企业仍按《山东省棉花收购与加工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改造完成企业按新体制要求进行,不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坚决取消其资格。8月底前各地上报棉花企业复查和清理整顿结果。
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监总局联合颁发第49号令《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颁布之前已经获得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在过渡期内按原资格认定条件复查合格的,可继续从事棉花加工经营活动。在过渡期结束后,由国家统一公布取消原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认定证书”。预计,五年过渡期结束,全省新体制运行棉花加工企业将达350家左右,大包棉加工能力180万吨,尽管达不到规划数,但根据山东省棉花资源量完全可以满足棉花加工的需要。目前正着手研究、修改、制定山东省《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09年9月前,要为完成更新改造企业换发全国统一的棉花资格认定证书,各地要为新办法实施做好准备。
(六)加强政策研究,搞好信息沟通。棉花产业涉及1亿多棉农的利益、2,000多万纺织职工的就业。山东省是产棉用棉大省,要把棉花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当前,棉花产业受国内外经济、消费需求、汇率、成本等因素影响,产业调整升级面临严峻挑战。要注意研究棉花产业发展动态,注重搞好产销衔接,注重平衡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纺织企业利益,研究促进棉花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对棉农实施直接补贴政策研究、如何与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相结合,与棉花加工、流通骨干企业扶持、培植相结合等。
建立设备更新改造进度定期报告制度,纳入规划的棉花加工企业要按季度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更新改造完成进度情况,反映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各市发展改革委要按季度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报告各市棉花加工业更新改造进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