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贺燕丽解读《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应该看到,多年来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占到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50%以上。出口市场的过于集中,也使得竞争更加激烈,同时更容易引起贸易磨擦。近年来,我国对俄罗斯、东南亚、中亚、西亚、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的纺织品出口不断增长。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继续加大对这些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是我国应对发达国家市场萎缩、应对贸易保护和稳定出口市场份额的重要选择。
《规划》还提出,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在具有相对优势的国家和地区投资设厂,在主销市场设立物流中心和分销中心,打造自主国际品牌。
我国纺织工业具有产业链完整、配套能力强、专业分工明确、劳动力成本低等国际比较优势,但是多年来产能的快速发展,造成了资源短缺、产能相对过剩、市场恶性竞争等。在当前国际市场萎缩的形势下,虽然给稳定外需带来了巨大困难,但也蕴藏着机遇,发达国家由于自身原因正失去或退出一部分市场,发展中国家也非常欢迎中国纺织企业对外投资。如果能及时抓住机遇,因势利导,发挥我国纺织工业多年积累的优势,在国外投资设厂,必将使我国纺织工业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其次,通过在国外收购或建立物流中心、销售中心,实施自主品牌走出去战略,可使我国纺织产业从产业链低端向高端延伸,从单纯制造型向制造服务型转变,从生产效益型向品牌效益型转变,同时实现在全球范围内销售、研发、生产各个环节的优化配置,提高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规划》从两方面明确了稳定国际市场份额的着力点,一方面通过实施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继续提高出口退税率,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另一方面开拓多元化市场,以化解发达国家市场萎缩的压力。
记者:规划在开拓国内市场方面提出了哪些有力措施?
贺燕丽:针对国内市场,《规划》提出,要引导纺织企业大力开发新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优化和创新商业模式,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减少流通环节;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增加对边远乡村的销售,便利农民消费。
中国13亿人口的穿衣问题,本身就决定了内需市场是我国纺织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从统计数据看,2000年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内销比重为67%,2008年这一比重已经提高到77%。去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了21.6%,而衣着类消费增长了22%。从长远发展看,立足内需,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衣着文化需求,将是我国纺织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当前在外部需求降低的情况下,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对纺织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市场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市场有着尚待开发的巨大潜力,以服装业为例,2008年城镇居民年平均衣着消费支出在1000元以上,而农村尚不足200元,仅相当于城镇的1/5;就纤维消费量来看,发达国家的年人均纤维消费量在30公斤左右,而我国平均为17公斤,农村消费量更少。当前,农村市场正处于消费环境加快改善、需求结构逐步升级的关键时期,农村的消费潜力正逐步释放,这是扩大内需的难得机遇。当然,我国农民人均收入还较低,农村市场的开拓需要一个过程,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农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再加上农村商业网点建设的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的部分潜在需求将转化为现实需求,开拓农村市场将大有可为。
《规划》还特别强调了加快推进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和产业化。产业用纺织品是纺织工业中最具潜力和高附加值的产品,涵盖过滤用、医卫用、土工布及合成材料、特殊装饰用等几十个领域,其开发应用的程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纺织工业是否强大的重要标志。发达国家的产业用纺织品比重一般占到纺织产业的30%左右,而我国仅为15%,高端产品仍需要进口,因此这一产业的市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扩大产业用纺织品的应用顺应了市场需求,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4万亿投资拉动内需,重点用于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地震灾区重建工作,这些领域都会加大对产业用纺织品的需求。所以说,未来3年是我国产业用纺织品发展的良好时机。规划明确了今后3年产业用纺织品的发展重点,集中在水利、交通、建筑、新能源、农业环保和医疗等领域的应用,并强调通过3年的引导和发展,使产业用纺织品在全国纤维加工总量的比重由目前的15%提高到19%。可以预料,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配套工业应用需要为主的产业用纺织品,将成为中国纺织工业发展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解决99.4%中小企业的问题意义重大
记者: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困难对纺织行业调整振兴有何意义?
贺燕丽:纺织工业99.4%是中小企业,行业平均利润率低,对外依存度较高,也是受金融危机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同时纺织又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产业,中小纺织企业的稳定对于拉动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所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把扶持骨干企业与带动中小企业、带动就业结合起来,发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在产业调整和振兴中的带动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同时引导中小企业应对危机,增强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流动资金短缺、贷款难度大、利率高等问题,规划提出: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允许将到期贷款适当展期。放宽中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条件,对中小企业贷款实行税前全额拨备和提供风险补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等融资债券。规划还要求中央和地方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为纺织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等。这项工作由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牵头,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针对中小企业负担重的问题,《规划》提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如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根据有关规定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相关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地方政府制定的产业扶持政策,要适当向纺织企业倾斜,加快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等。